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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跑路”女老板被拘 部分债权人仍保持沉默

2012-03-30 06:39:00     作者: 王伟健 程晨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跑路 顾春芳 债权人 民间借贷 女老板
[提要] 江苏常熟警方3月2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因借款数亿元无力偿还而“跑路”的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已于27日晚在上海被抓捕归案。

  核心提示

  江苏常熟警方3月2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因借款数亿元无力偿还而“跑路”的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已于27日晚在上海被抓捕归案。

  又一起“跑路”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民间借贷的关注。明知有风险,为何民间借贷热度不减?应该如何规范?

  以25%—30%的年息为诱饵,向20余人借款4亿多元

  顾春芳,曾经在当地商界叱咤一时的女老板,目前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常熟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建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3月5日以来,常熟警方陆续接到20余名群众举报称,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以经营煤炭生意,资金紧张为由,用借款付息的手段,借得大量钱财无法偿还后失踪。

  常熟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成立专案组,全力追回顾春芳。

  3月16日,常熟市公安局依法受理此案,并进行初查核实。在掌握相关犯罪证据的情况下,22日,警方对顾春芳涉嫌经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上网追缉。27日晚,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常熟警方赴上海在顾春芳租住的房屋内将其抓获。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顾春芳从2008年起,以经营煤炭生意急需资金为由,以25%—30%的年息或高额利润为诱饵,分别向顾某、李某等20余人借款4亿多元人民币;并以自己的商业地产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亿多元。

  据警方介绍,因无法偿还所借债权人的本息,3月3日顾春芳即已失踪,多名债权人在找不到人讨要本息的情况下,在3月5日报案。顾春芳失踪后,警方调查获悉,她曾去过新加坡,后又返回上海,返回的具体原因不详。27日晚被警方抓捕后,顾春芳曾有自残行为并受伤,但没有生命危险,不影响案件调查。

  另经评估,顾春芳商业房产价值超过1亿元。

  案件在进一步调查,部分债权人仍保持沉默

  据报道,顾春芳早年是常熟市碧溪供销社的一名化妆品柜台营业员,凭着卖化妆品的人脉结识了一些老板等,还曾作为女主角出演常熟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城市形象宣传片。

  后来,顾春芳成立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金属材料、润滑油、化纤、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品销售等,但具体经营规模尚不明。

  警方证实,顾春芳从事过煤炭生意,但没有证据证明与神华公司有过往来;顾春芳两个店的门面是租借来的,与非法吸储无关;警方成立的顾春芳经济案件专案组,与之前常熟另一犯罪嫌疑人、2月20日“跑路”的常熟鲤鱼门酒店老板周思扬案件无关。

  顾春芳在27日被警方抓捕后,其家人有意和她撇清关系。其弟顾春建表示,对于姐姐卷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案,自己和家人都不知情。而家人也给顾春芳借过钱,现在都“倾家荡产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仍有债权人向警方报案。

  另据了解,尽管顾春芳已经被捕,但部分债权人还是保持沉默。当地一位商会人士分析,一方面是部分做企业的债权人担心因此影响个人在银行的信用,造成银行收紧贷款;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债权人是看中顾春芳背后的人脉关系而借款给她的,仍有顾虑。

  法律法规缺失、行业监管缺位,导致民间借贷问题频出

  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中特别要求“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一段时间以来,民间借贷危机频传,“跑路”事件时有发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直接原因就是缺乏相应的监管和法律规范。

  赵锡军表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民间融资日趋活跃。而且与历史相比,民间借贷的需求从消费性需求变成生产性需求,更多地介入了居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间。

  他认为,民间借贷之所以活跃,从需求方面来看,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创业了,而正常的社会融资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从供应方面来看,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闲散资金不断增加,也是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

  但是,目前民间借贷法律法规缺失、行业监管缺位,基本上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主要靠传统的乡规民俗、道德观念等约束,而且其利率较高、交易隐蔽、高趋利性的特点,容易引发实体经济风险,诱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妥善解决。

  赵锡军建议,应当建立一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定借贷的主体、规范借贷的过程等,比如规定借贷要通过律师,要找人作保,要留下证据;政府还可以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和信息。同时,在借贷前期,针对主体的资格,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在借贷之后,要考虑到借款的债务人出了问题怎么办,建立相应的个人破产制度,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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