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北京明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至3元

2012-03-30 19:56:00     作者: 马喆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出租车燃油;燃油附加费;出租车行业;出租车运营;北京交通;调整;成品油价格
[提要]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从明日起,北京将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现行的2.00元/运次调整为3.00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中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马喆)经北京市政府批准,从明日起,北京将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现行的2.00元/运次调整为3.00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3月20日零时起汽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北京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达到8.33元/升,出租车燃油成本有所增加。为妥善缓解出租车运营压力,北京在落实中央关于燃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以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

  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北京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