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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欲创金融新试点 涉及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等

2012-04-13 14:55:00     作者: 王传真王攀张莫深圳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意见;跨境;金融创新;业务试点;前海;人民币贷款;金融扶持
[提要]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12日通过《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外溢发展。在2009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12日通过《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外溢发展。根据该意见,推进前海金融创新,积极探索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将是未来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推进前海股权交易所建设,加快推进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等内容。

  不过,深圳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上述这些措施将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实施。

  在当天的会议上,深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的主要目标之一,是通过引导和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推进在前海开展场外交易市场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实体产业利用金融资源的质量和方式,增强实体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意见》规定,作为推进前海金融创新的内容之一,深圳将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同时,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目前,就企业和机构而言,进行跨境人民币交易都基于真实的贸易或投资背景。在2009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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