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19:35:00 我要评论
来源: 北京晚报“几百个文件管不住大吃大喝,真是治国之败笔。”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的一条微博,把人们的视线再次拉向公款吃喝这个老问题。 柳斌杰主张,“除外事招待审批费用外,其他吃喝一分钱也不许报销,正好解决了假发票。岗位公务费给补贴,招待自己花钱。”这个法子管用吗?
“招待自己花钱”?
把公务接待的费用变成“补贴”,需要“招待”的时候则由公务员自己“掏腰包”——这和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主张的“公车改革”思路相似。不过,叶青认为,要让公务接待费用“进入工资”,比公车补贴要困难得多。微博账号“御史在途”的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也坦言,虽然自己非常赞同柳斌杰的观点,但是这样的建议很难实现。
参加公务接待可能只是“作陪”,补贴标准难界定
叶青(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我个人的观点,(补贴)这个方法在公车上可行,但在公款接待上比较困难。因为交通补助的标准容易计算,比如每个月工作21天,每天上下班需要多少钱,一算就知道了。
但公务接待呢?如果是单位因为公事举行的接待,让你参加,你可能只是作陪,按什么标准来给你计算补助呢?所以,“三公”里的另外两项进入工资的话,很难操作。如果说要把这部分钱打进工资里,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标准没办法确定;而且这笔钱进入工资的话就多了,国外也没有这样的例子。
上级来视察,让领导自己掏腰包不大可能
陆群(“御史在途”,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
取消公务接待,在目前这种文化氛围下很不现实。打个比方,上级来了个领导视察工作,过去毫无疑问由地方好好招待。假如改革了,取消公务接待,他们来视察,自己掏腰包,我可能会很不好意思,上级领导也可能会觉得受到冷落。那么,极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1.我打肿脸充胖子,自己掏腰包请他们吃饭;2.巧立名目,报销接待费用,或者找企业来负担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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