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4 06:45:00 我要评论
孙雪梅 来源: 京华时报本报讯 市国土资源局5月2日发布公告称,北京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获得的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因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地价款而被收回,同时1年内暂停雅居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
记者查询资料获悉,2009年12月30日,北京雅居乐公司经过26轮竞价以7.1亿元竞得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击败了在场的北京建工置地、北京国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开发商。该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为41464 ,起价为1.6696亿,雅居乐竞价约合楼面地价17123元,溢价率高达325.25%,成为当年“地王”。
前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称,由于雅居乐公司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地价款,依据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与雅居乐公司解除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原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余留用地)的出让合同,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雅居乐公司已交纳的1700万元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市国土资源局还表示,从今年5月2日起,1年内暂停雅居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
据记者了解,雅居乐公司隶属于北京华美地产,针对百子湾地块退地一事,华美地产方面未作回应。业内人士称,华美地产以不同的项目公司名义拿地,已经不止一次。
业内分析
企业退地或为减少亏损
“北京地王退地”事件在2010年发生过一起。2009年11月20日,大龙公司以50.5亿元竞得天竺开发区22号土地,因拖欠地价款,2010年2月被收回。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按照规则,如果只是因欠缴地价款,百子湾路14号地块应该在2010年初就收回,而拖延两年才收回,“背后原因不止这么简单”。
他分析,对政府而言,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进程、保障市场有效供应是调控政策之需。因此,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恶意囤地;此外,当前开发商资金压力较大,加上房价走势已经远远偏离预期,企业退地可能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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