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 15:12: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法制办正在整理收到的意见,对于其中合理的诉求,也会考虑作相应的修改。”6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黄险峰如是说。
作为深圳市社保局的新闻发言人,在过去的一个月时间里,黄险峰经历了一场不曾预料到的风波。事情的起因,源于人们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中一些新规定的质疑。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让这部还处于征集意见期间的《办法》,曝光于全体深圳市民的关注之下。
在经历了一番公示网站被挤爆的波折后,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被从5月31日延迟到6月7日。如今,已有超过2万条意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汇总到法制办。
在质疑声中,深圳市社保局也多次作出回应。但出乎意料的是,人们质疑的焦点,逐渐从单个条款,转移到对《办法》和深圳医疗保险制度的整体质疑。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则认为,深圳医保新政遭遇的尴尬,与我国目前医保以地方为主体的制度相关。在国家对于医保的基本问题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时,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往往会向本地利益倾斜,而这是造成目前对医保政策诸多不满的根源所在。
外来务工人员质疑
在深圳打工12年,如今已年届四旬的申正国,不打算再为自己缴纳医保费用了。让他做出这一决定的,正是《办法》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
在申正国的理解中,这些规定将让他面临退休后仍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甚至完全无法享受深圳医保待遇的困境。“像我们这些打工的会经常换工作,谁能保证25年的时间能够连续缴费,中断三个月就清零,那我们之前交的全都没用了?”申正国说。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也站在反对者一边。
在深圳月均工资2850元的基础上,翟玉娟计算出根据《办法》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的规定,参保人员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虽然《办法》给出了5年的过渡时间,但在2017年之后,所有深圳市的参保人员均要按累计年限满25年缴纳医保费用。
翟玉娟认为,深圳缴费年限提高至25年,高于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是在将政府应该承担的负担转嫁给参保人。
而在民间平台劳资关系发展论坛发起人吉峰看来,《办法》相对于此前的医保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在倒退。医保政策在与户籍制度结合时,将成为制约外来务工人员融入深圳的一大障碍。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其深圳户籍的职工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并为非户籍人员选择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统筹式医疗保险、绑定式医疗保险。
翟玉娟告诉记者,按照这样的规定,非户籍人员只能由用人单位为其选择参保种类,而不能自行参保。实际操作中,企业出于控制成本上的考虑,往往会为职工选择缴费最低的险种。
在上述三种医保形式中,不论是缴交比例,还是报销待遇上都各有不同。综合式缴交费用比例最高,报销额度和比例也最高;绑定式缴交费用比例最低,报销额度和比例也最低。
“为什么定25年,缴费标准是什么?”吉峰说,如果能公开医保基金具体收支情况,用事实说服我们,“那多少钱我们也愿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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