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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再引争议

2012-06-08 16:20:00     作者: 常红    来源: 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高退休年龄;弹性;领取养老金;柔性;社会保障;研究;缺口
[提要] 观点一:上海试行“柔性延领养老金”与“提高退休年龄”有区别。观点二:上海试行“柔性延领养老金”赋予人们选择权的同时,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人民网网上调查

  “退休年龄调整”是否可行

  专家:延迟退休社会条件仍需10年

  专家:退休年龄不提高 养老制度难持续

  人社部:推迟退休是趋势 提高个人收入延五年

  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 (记者 常红) 6月5日,人社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人民网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人社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此言一出再次引发网民震动,而关于延迟退休年龄近年来也一直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人社部称,退休年龄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涉及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

  对于延长企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争执已久。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利于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增加退休后收入;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另有观点认为,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仍供大于求,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挤压岗位供给,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形势。还有观点认为,每个人身体状况差异很大,是否延长退休或领取养老金年龄可根据自愿,采取“弹性”政策,不应成为强制性或“一刀切”。

  据了解,目前人社部正在对退休及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在总结国内外一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国情,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科学论证,随着社会共识逐步增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形势] 连续三年社保养老问题最受关注 调查反对“延迟退休”声浪最高

  近年来多次有关“提高退休年龄”的相关报道均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反对声浪一直居高不下。而“推迟领取养老金”似乎渐成了“提高退休年龄”的又一新的说法。

  近几年的人民网两会调查显示,公众对关系民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2008年“社保养老”进入两会调查前十位;2009年的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险”位居第八位;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的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障”以数十万的得票排在首位。 “社会保障”位居榜首成为最受公众关注的话题。

  媒体多次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提高退休年龄”普遍抱以反对的态度。2012年6月6日,人民网推出《人社部拟适时建议弹性延迟领养老金年龄,您怎么看?》的调查。一日内22053人参与,其中78.5%网友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年轻人就业;仅有10.6%人支持,认为平均寿命延长,养老金缺口大;另有8.6%持中立态度,认为应该根据自愿来选择是否延长。

  人民网也曾在2008年11月5日推出大型网络调查《报道称退休年龄酝酿延迟至65岁,您怎么看?》,网友反应异常热烈,调查结果显示,共有超过12万名网友参与凋查,其中 62.2%的网友反对,30.2%的网友赞成。

  目前来看,体力劳动者普遍认为提高退休年龄会使自己延迟享受退休金而利益受损,尤其是年轻人担心提高退休年龄会加剧本已严峻的就业形势。仅有相当知识分子及女干部支持提高退休年龄,认为这将保障两性公平视角下自身的权益。

  对于“提高退休年龄”或“延迟领取养老金”,政府除了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之外,还面临养老金支付压力与缓解就业压力的双重矛盾,因此迟迟没有出台正式文件,只是2010年上海推出“柔性延领养老金”这一探索性政策。业界和学界的看法也不尽一致,日前的焦点仍旧停留于是否应该提高退休年龄或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层次上,而不是如何提高退休年龄的讨论上。

  [反对]“提高退休年龄”不利普通劳动者及低收入人群 增加就业压力

  观点一:延迟退休不利于社会公平,有可能造成利益集团的不公分配,延迟退休尤其不利于普通劳动者,不利于低收人群体。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副主任李晨光认为,对于企业职工工资低,工作条件恶劣,尤其一些临近退休的下岗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和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的人员延迟退休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为缴费增加,而领取养老金总数减少。

  观点二:延迟退休会加剧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占去年轻人就业机会的30%。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张车伟副所长指出,延迟退休会加剧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矛盾。日前中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超过1.1亿人,每年大约有300万左右的人退休,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3%。但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只有1000万左右,如果提高退休年龄,就占去机会的30%。这个比例相当惊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现在讨论“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多是在岗人员,一般来说衣食无忧,发出的多为强势声音。社会待业失业人群既缺少“代言人”,又没有相应的保障体系,是声音“微小”的弱势群体。对于社会待业、失业和隐性失业这个巨大人群来说,需要解决的是一个“有饭吃”的问题。孰轻孰重、孰先孰后,不言自明。在这场时沦中,有关部门要多倾听弱势群体、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诉求,多反映大学生求职群体的心声,以及来自劳动力市场排着长队应聘者的感受。

  观点三:填补“养老金支付缺口”不能成为延迟退休的理由。

  李林指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等问题上,只有把就业以及国家财富的蛋糕做大了,社会养老金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尤其是,包括“延退”在内的改善养老条件,主要责任在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如何分配蛋糕的问题上,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增量的保障措施来缓解这个“缺口”,而不是把解决问题的一切希望寄托在目前延长退休年龄上。

  观点四: 我国社保制度应建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应强调“补偿”和“返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教授认为,反对“延迟退休年龄”的社会心理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现行社保制度里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没有建立起多缴多得的密切联系,激励机制严重不足,明显的大锅饭因素扭曲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

  在综合多次全国网民大讨论的社会心态与国民心理之后,郑秉文教授指出我们应至少得到三个重要启示: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关键在于把握住“精算中性”核心设计理念,必须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重要设计原则。二是现行社会保险的设计中,应该格外强调个人缴费(包括单位缴费)的“补偿”和“返还”性质,强调个人缴费与未来待遇之间对称性质,弱化“大锅饭”的“税性”因素,强化“私有性”的“费性”因素,避免给全社会以“税”的误解。三是现行保险制度中缺乏精算中性,个人缴费与未来受益之间联系松散,这个重大缺陷不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对公平概念的理解。缺乏“精算公平”的保险制度必将导致对“延长退休年龄”的严重误解。我国社保制度应该建立起一个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

  [支持] 养老金缺口巨大 “晚退”可缓解收支压力 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

  观点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人口红利”日渐消失加之养老金支付面临巨大缺口都迫切需要提高退休年龄。

  郑秉文教授认为,“推迟退休年龄”有一定的道理:一是可以提高缴费收入,增加当期收入,缓解当期支付缺口压力。二是个人缴费时间延长,个人账户积累也相应增加,退休后拿到的钱也相应增加。通过参数调整调节养老待遇水平是全世界通用的做法。所谓参数主要是指三个参数:即延长退休年龄、降低给付标准和提高缴费标准,目的无非是增加社会保障制度财务可持续性。

  郑秉文指出,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在内,我国企业的缴费率已经达到70%,这个费率在全世界都是最高的,已经没有了上调的空间;而随着物价上涨等因素,职工退休后待遇水平近年来大幅缩水,整体已经下降到几年前的50%,所以待遇水平不能再降。唯一可调整的只有“享受待遇的条件”。企业效益不好,很多人不到60岁就“早退”,把我国的实际退休年龄拉低了,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有延迟的空间。

  从全世界范围看,延迟退休年龄是大势所趋。在全球170多个已建立并运行多年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正而临日益严重的支付危机。大多数国家也选择把法定退休年龄逐渐延长至65岁或67岁。随着居民医疗水平的提高,可工作的时间也大大提高,退休年龄延后势在必然。据郑秉文教授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因此,“晚退”可说是缓解养老金收支平衡压力的“猛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郑功成教授认为,现阶段局部地区出现“用工荒”及劳动成本开始上升等现象,均表明人口红利期是不可持续的,劳动力可以“无限供给”的时代正在成为历史。但同时郑功成表示,他不同意将延长退休年龄取决于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充足。将延长退休年龄作为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手段是一种误导,是将公共政策实用化的表现。因为寿命持续延长后,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充足,也应当适度延长退休年龄,这符合劳动者合理调整人生周期的要求和代际公平的要求;如果寿命没有延长或者延长有限,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不足,也不应当延长退休年龄。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我国关于退休年龄的政策还是上世纪70年代制定的,迄今已经约40年,人口预期寿命提高,计划生育也使得缴费人数相应下降,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大变化,使得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如果实行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在此期间原本应退休者继续缴费,一方面弥补了基金总额的不足,另一方面又相对减少了基金的支出额。这将使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和支出更平稳。

  褚福灵同时强调,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是一项直接涉及民生和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为了降低由此可能带来的社会震动,使政策效益得以最大化,政策应不以一刀切的实施为宜,而应采取弹性介入的自愿原则来推行。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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