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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新规防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制毒渠道

2012-06-26 16:52:00     作者: 孙莹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麻黄碱 复方制剂 高贵君 非法买卖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提要]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部分地区已形成“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麻黄碱类物质制造甲基苯丙胺”的一条产业链。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的意见对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行为的定性作出明确规定。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2011年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比2007年增长了近80%,全国20多个省市区曾破获麻黄碱类复合制剂犯罪案件,部分地区形成黑色产业链,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制定意见,规范此类案件法律适用,加大对毒品犯罪源头打击力度。

  今年1至5月,全国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3720件,同比增长1.38%,合成毒品所占比例迅速上升,近年来查获的制造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的犯罪中的制毒原料一半以上是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部分地区已形成“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麻黄碱类物质制造甲基苯丙胺”的一条产业链。2009年至2011年,全国缴获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120.47吨。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的意见对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行为的定性作出明确规定。

  孙军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为目的,对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走私、非法买卖、加工提炼等行为的,分别按照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

  针对近期孕妇、残疾人、艾滋病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毒品犯罪的问题较为突出,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贵君表示,法院将严格实行宽严相济政策。

  高贵君:对于组织、雇佣特殊群体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必须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其中罪行严重的要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对于这些特殊群体人员当中的职业毒贩、再犯、惯犯,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该是依法严惩的。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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