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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条件免征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012-07-11 21:16: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房产税 免征 农贸市场 流通产业 国务院总理
[提要]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会议明确,完善支持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会议明确,完善支持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会议指出,我国流通产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流通网络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产业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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