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4 14:38:00 我要评论
周琦 来源: 京华时报从本月起,我国解除了一项执行了14年的禁令:不接受女同性恋者捐献血液。而对于男同性恋者献血行为,仍加以禁止。
新公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为何对女同性恋者献血行为解禁?为何仍限制男同性恋者献血行为?血站能否检测出献血者血液里的艾滋病病毒?新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昨天,本报对话反歧视维权专家陆军、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专家王贵松。
“如果感染者在病毒窗口期献血,以现在的技术无法判断出血液中是否携带艾滋病病毒。加强血液检测筛查力度,才是消除歧视、平等待人的有效方法。”
京华时报:新规实施后引发热议,作为反歧视方面的公益人士,如何看待此事?
陆军:与2001年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相比,新《献血要求》将同性恋者禁止献血改为男男性行为者禁止献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进步。新规允许女性同性恋者献血,体现了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包容。但将男男性行为者排除在可献血者之外,对于部分男同性恋者来说,可能会加剧大众对男同性恋者的恐惧心理。可以说是既有进步,也有缺陷吧!
京华时报:血站能否检测出献血者血液里的HIV病毒?
陆军:目前,科技水平可以对献血者的血液进行检测,从而排查出带有HIV、梅毒等病毒的血液。但HIV病毒有窗口期(所谓窗口期,是指HIV最初进入人体到产生可检测出病毒抗体的时间,通常为两周到三个月,最长可达六个月),如果感染者在病毒窗口期献血,以现在的技术无法判断出血液中是否携带艾滋病病毒。但建议血站是否可以考虑将同性恋者所献的血液储存六个月后再检测,检测通过后再予以入库。
而且,当前未知的传染病很多,如果每出现一种恶性传染病就增加一些禁止献血的人群,这样永远无法完全保证所献血液安全。加强血液检测筛查力度,才是消除歧视、平等待人的有效方法。
京华时报:为女同性恋者献血解禁是何原因?
陆军:男同性恋者患有HIV的几率比常人要高,但女同性恋者传播HIV等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的几率并不比常人高。可能是出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考虑,此次出台的新规解除了女同性恋者不得献血的禁令。
其实,同性恋者与献血之间并不存在对立的关系,关键在于人的行为。男同性恋者如果没有男男性行为,或者以安全的方式进行同性性行为,并不会传播HIV等高危疾病。因此,此次新规明确规定,禁止男男性行为者献血,而独身男同性恋者并不在禁止献血之列。
京华时报:国外是否有禁止男男性行为者献血的规定?
陆军:有的。例如在美国,男同性恋者献血也是被禁止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新规符合国际惯例。
其实,禁止同性恋者献血可操作性的问题,是一种世界性难题,目前在国际上尚无完善的解决方案。
■人物
陆 军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2003年开始从事反歧视法律维权、立法倡导。曾代理及协助了五十余起反歧视诉讼案,包括中国第一例女性相貌就业歧视案、中国第一例女工乙肝歧视案、中国第一例同性恋起诉献血歧视案。协助十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了反歧视议案、提案和建议。
王贵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致力于研究行政法的传统领域和个别现代问题,以及宪法的个别核心问题和一些边缘问题。曾主持“行政裁量的正义”“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强度研究”等多个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著《行政信赖保护论》《行政与民事争议交织的难题》等三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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