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14:26:00 我要评论
王丽娜 来源: 京华时报昨天下午,高先生夫妇给廖丹夫妇送来大米、油和一沓现金。本报记者王丽娜摄
《丈夫为救妻用假章骗医院》追踪
廖丹私刻医院收费章救妻的故事(本报连续报道),感动了许多爱心人士。目前,廖丹获得的捐助足可以退赃,而廖丹妻子的治疗费也有了保障。7月13日前后,微博名人范炜和薛蛮子联合发起微捐助,截至昨晚7点,已有3900余网友捐款33万余元。昨天上午,廖丹正式授权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全程执行这笔善款,专款专用。
文/本报记者王丽娜
签订专款专用协议
昨天上午,廖丹在家中签署了一份授权书,有了这份授权书,他妻子杜金领今后的治疗费将更有保障。他授权媒体人范炜、天使投资人薛蛮子与新浪微公益为他的妻子募集治疗善款,总金额50万元。授权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全程执行这笔款项,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与医院直接对接,确保各项捐款信息、治疗凭据等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管,专款专用,只用于其妻子的治疗,绝不做其他用途。
在签署这份授权书前,廖丹还做了几天的思考,开始他还担心对方“管了几年后就不管了”。前天,在和发起人再次沟通后,他同意签署这份授权书。
举手之劳汇成大爱
发起人范炜称,7月12日他看到媒体报道后很受感动,当天下午他将这条新闻缩编为“北京爱情故事”,并发布在微博上,引来网友转发。当晚,他的这条微博转发量已达12万余次,很多网友给他留言、发私信表示想捐钱,“并希望我来发起募捐活动”。次日上午,他和微博名人薛蛮子联合发起募捐,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承办,通过新浪微公益搭建平台接受募捐。方式是在微博上点击捐款项目“凄美的北京爱情故事能继续吗?”填写捐款金额,使用网上银行或者支付宝在线付款,捐助将直接支付给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范炜说,廖丹涉嫌诈骗应该由法律对其制裁,但廖丹一旦判刑,廖丹妻子将无人照顾,“我们不希望发生这个悲剧”,因此善款将由基金会直接向医院支付,只用于廖丹妻子透析换肾治疗,专款专用。
截至昨晚7点,微捐助已达33万余元,参与捐助人数为3900余人。范炜说,最小的捐款是1元,目前最大额的捐助是5万元,大部分捐款在50元到100元之间,捐10元的最多,“大家的举手之劳就能汇成大爱”。范炜说,该捐助项目限额50万元,当数额到达后新浪微公益将自动关闭募捐平台,这个数额也经过了专家的认证,“可维持透析10年”。
>>一周经历
肩上的担子轻了就等法院判决了
芦凤荣与廖丹做邻居有七八年了,自从廖丹妻子生病后,她整天看廖丹耷拉着脑袋,皱着眉,她还问过廖丹,“你会笑吗?”这几天,芦凤荣看到,廖丹有了笑模样。
一周前,廖丹还在发愁17万余元的退赃怎么办。周一法院给廖丹打电话,通知他周三开庭,并追问他能否退赃,廖丹的脸沉了下来。
周二,杜金领和廖丹在小区里贴了售房广告。很快,有人来家里看房。杜金领说,小区同面积的房都卖到了70多万,为了尽快出手,他们开价52万,“对方一听说没有房本,转身就走了”。
当晚,廖丹来到芦凤荣家,“老人家,我要是不在家,你多照顾照顾我爱人”,说完就开始抹眼泪。回到家,他对妻子杜金领说,“我要不回来,你咋办,有事了就去找……”。杜金领实在不忍心看丈夫落泪,找个借口出去遛弯。夜里,廖丹和杜金领及儿子挤在一张床上,以往,廖丹都是睡在客厅里。“他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杜金领说,晚上1点多,一家三口才睡。
周三,出庭受审,廖丹6点多就起来了,杜金领也跟着起来。廖丹摸出150元钱,拿出100元给了杜金领,“你先留着用”。随后,他拍醒儿子,嘱咐他听妈妈的话,儿子连声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没答话。开庭时,他痛哭求法官宽限他时间,等他卖房退赃。
周四,廖丹的故事见报。他含泪受审的照片广为流传,廖丹版的“北京爱情故事”在微博上被大量转发。当天,即有不少热心读者表示要捐款。
周五,廖丹陆续接到爱心人士捐款,一位政协委员一次性捐款17.2万。廖丹对芦凤荣和妻子说:“我做梦也没想到,我还以为人家是开玩笑,怎么会捐这么多。你说我怎么报答人家,我别说这辈子,就是下辈子也报答不了人家。”
双休日,廖丹早上6点多照常起来开摩的拉活儿。9点多,他被叫了回去,他哑着嗓子一遍一遍地接受采访。昨晚7点,他对屋里的10来位记者说:“差不多了吧,我累坏了,明天还要早起去法院退赃,今天就到这儿。”
廖丹说:“开庭前心情难受得没法说,这几天好了一半,心里的石头落下一半了,现在就等法院判决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