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 07:18:00 我要评论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国务院决定从7月下旬开始,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检查住房限购措施执行情况,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住房用地供应和管理情况,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情况。国务院督查组将深入有关部门和机构核查政策落实情况,实地查看商品住房项目,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国务院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此次督查的地区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对其他地区落实情况,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新闻背景
中央两月内连发九信号稳楼市
6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申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措施,巩固调控成果。
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表声明,称有媒体6月10日发表的题为《发改委人士称地产松绑或是救市第二张牌》的报道纯属捏造。
6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言人出面澄清“央行特急文件调整利率及其涉及房贷利率”一事,称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对个人住房贷款一直实施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审慎性监管。
6月14日银监会发表声明称,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与现行监管规定相一致。有媒体称,银监会降低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纯属误读。
6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申将积极配合金融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7月5日央行宣布自7月6日起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与此同时,央行还对房地产市场作出明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苏省常州市调研时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调控工作,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决不能让房价反弹,造成功亏一篑。
7月1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将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
7月19日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不断巩固调控成果,坚决防止房价反弹。
附:2011年以来部分重点城市楼市微调政策一览
城市 | 时间 | 类别 | 促进楼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 |
芜湖 | 2012-2-7 | 税费优惠 | 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且最高可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而属于引进人才的购房人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
北京 | 2012-4-17 | 税费优惠 | 个人将购买五年或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
2011-11-16 | 房源解禁 | 定向安置房“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交易时间不受5年的限制 | |
2011-11-9 | 土地松绑 | 首宗地块取消配建要求,后配建要求避而不谈 | |
2011年11月以来 | 土地松绑 | 挂牌土地不再公告截止日期 | |
2011-11-25 | 税费优惠 | 对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得更多刚需享受到契税减半优惠 | |
杭州 | 2011年10月以来 | 土地松绑 | 对土地配建条件避而不谈 |
2011-12-1 | 购房补贴 | 在经济开发区(下沙)注册、纳税和经营的企业员工(主要是企业管理层)首套购房发放补贴 | |
重庆 | 2011-11-15 | 购房补贴 | 重提购房退税,强调对首次置业补贴 |
成都 | 2011年10月以来 | 土地松绑 | 对土地配建条件避而不谈 |
武汉 | 2011-12-1 | 税费优惠 | 对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得更多刚需享受到契税减半优惠 |
合肥 | 2011-12-1 | 公积金放宽 |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至45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调整至35万元。 |
南京 | 2011-10-28 | 公积金放宽 |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为6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
常州 | 2011-9-27 | 公积金放宽 | 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调整至30万元。 |
吉林市 | 2011-11-9 | 公积金放宽 | 公积金贷款90m2以下首套房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
长春 | 2011-11月 | 购房落户 | 对申请落户者的经济能力和购房面积不再要求 |
上海 | 2012年2月底前 | 住房标准 | 上海市普通住宅的新标准为:内环线以内总价调整为330万元/套以下,内外环之间调整为200万元/套以下,外环以外调整为160万元/套以下。意味着减税优惠 |
中山 | 近期 | 上调住房价格 | 广东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 |
天津 | 2月1日起 | 自2月1日起本市普通住宅指导价格标准再次进行了调整,满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成交价格低于市场指导价三个条件,属于普通住宅。 | |
扬州 | 7月1日起 | 购房补贴 |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 |
南京 | 7月23日起 | 购房补贴 | 南京年底前发放10-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政策缴纳公积金的可优先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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