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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1850万宣传片内幕:张艺谋税后收250万

2012-07-30 15:49:00     作者: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宣传片;张艺谋导演;影视文化;铁道部天价宣传片
[提要] 拿到张艺谋亲笔授权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与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该片的摄制协议后,于2010年1月与张艺谋签订劳务合同。

  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张艺谋导演”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随着事件不断发酵,铁道部、张艺谋和宣传片的制作公司饱受公众质疑。

  宣传片摄制的来龙去脉如何?张艺谋是否担任该片导演并收取费用?1850万元投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一事件对我们有何警示《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张艺谋导演、铁道部、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当事各方展开调查,揭开“天价《中国铁路》宣传片事件”内幕。

  总投资从1550万元升至185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张艺谋导演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张艺谋。同年9月9日,张艺谋同意委托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

  据参与该片拍摄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未经投标便从铁道部获得宣传片的投资款,“点名让张艺谋拍摄,便通过我公司直接找到他”。

  经记者核实,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张震燕,主要从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信息咨询,经营期限至2027年。

  拿到张艺谋亲笔授权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与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

  记者几经周折从铁道部内部人士获得的这份协议显示:该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费用为1550万元,由“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别在“创意方案”“拍摄”“后期制作”三个节点分三次支付给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片共分为10分钟、8分钟、5分钟、1分钟、30秒和15秒共6个版本;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张艺谋任导演,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完成编辑剪辑工作,并在片中署名“导演张艺谋”。

  铁道部这位内部人士还透露,2010年,因该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遂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张艺谋收取250万元税后酬劳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铁道部和他本人之间从未就该宣传片签订任何协议,亦无任何资金往来,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这个项目的“中介”,分别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和他本人签订了合同。

  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该片的摄制协议后,于2010年1月与张艺谋签订劳务合同。

  这份劳务合同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011年1月,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这份补充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但该条款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合同中“署名‘导演张艺谋’”的内容相悖。

  张艺谋分两次收取250万元的酬劳是否缴税?北京市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税单和相关信息显示:张艺谋前后两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47.3万元和70.5万元。

  张艺谋说,他多次参加宣传片创意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题,我希望从人的角度贯穿、以艺术方式切入;画面,除了唯美还要自然,不能总是火车跑来跑去;音乐,要展现各地特色,在剪接的节奏上有乐感……但最终的交付完成片未经我审改便在高铁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达到我最初构想的三分之一。”

  “黑幕”重重检方关注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直到“天价宣传片事件”被曝光后,他才惊悉该片总投资竟高达1850万元。“2011年,审计署曾就该片进行调查,我提供了所有合同证据。现在回想,估计与该片投资额流向有关。”

  那么,除张艺谋收取250万元酬劳(税后)和117.8万元税款外,其余1482.2万元的投资到底去向何处?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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