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浙江6名官员涉嫌毒胶囊案被立案侦查

2012-07-31 18:58:00     作者: 裘立华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胶囊;立案侦查;新昌县;渎职犯罪;涉嫌;浙江新昌
[提要]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31日发布消息,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昌县铬超标胶囊事件中的6名渎职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立案侦查。这6名犯罪嫌疑人是:绍兴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处长陆家东、新昌县药监局局长梁永华、副局长张柏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副科长陈良忠、吕丹、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科长陈树声。

  新华网杭州7月31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31日发布消息,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昌县铬超标胶囊事件中的6名渎职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立案侦查。

  这6名犯罪嫌疑人是:绍兴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处长陆家东、新昌县药监局局长梁永华、副局长张柏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副科长陈良忠、吕丹、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科长陈树声。检察机关对他们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此案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督办的铬超标胶囊案件之一。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陆家东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药品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怠于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致使新昌县多家胶囊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铬超标问题胶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了解,新昌县铬超标胶囊事件曝光后,绍兴市和新昌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专门成立办案组,对事件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行为展开调查。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魏鹏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