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沈阳重罚出租车拒载、并客等现象 最高罚款3000

2012-08-01 11:29:00     作者: 吕佳    来源: 东北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出租车企业 罚款 计价器 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 黑车
[提要] 沈阳出租车拒载、强行并客今起重罚3000元。今日起,沈阳市对出租车市场拒载、并客、要高价、不用计价器等现象严罚重罚。

  沈阳出租车拒载、强行并客今起重罚3000元

  今日起,沈阳市对出租车市场拒载、并客、要高价、不用计价器等现象严罚重罚

  出租车拒载、强行并客最高罚3000

  8月1日,又是一批与民生领域相关的新政实施的时间节点。这些将影响你我的生活新规,不妨了解一下吧。

  网友@webdone:出租司机怎么那么挑客呢,我在和平打车去经济开发区,路程也不算近,一说目的地,司机就让我坐地铁。昨晚在机场到市区,出租车也是不按表计价,还要拼客,影响城市形象啊……

  出租车作为城市文明的窗口,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但无论在热线中还是在微博上,关于出租车的投诉络绎不绝,可见出租车在营运中的确存在很多问题。

  今日起,这些问题或将得到缓解与整治。从8月1日至10月31日,沈阳市将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欺诈乘客、恶意宰客等现象严罚重罚,尤其在“两站一场”和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场所。

  治理重点:拒载、并客、索取高价

  “打车时你遇到了哪些让人头疼的情况?”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市民,大家的答案主要集中在拒载、并客、挑活、要高价等突出问题上。

  这些问题不仅你我心知肚明,交通部门也非常重视,从今天起,市交通局开展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出租汽车拒载、并客、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利用计价器作弊等恶意违规行为,遏制和杜绝驾驶员挑活、欺客、宰客现象。

  惩处力度:按处罚标准上限处理

  “查不查无所谓,我们看重的是怎么罚。”面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很多市民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交通部门表示,将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黑车”运营的打击力度,对出租车重点违规案件,责令车辆先停运,查明案情后再进行处理,并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上限给予从重处理。

  如果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利用套牌、下线出租汽车从事客运经营的,一律缴销其从业资格证。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其清除出租行业从业队伍。违规率较高且整改不到位的出租车企业,不予办理更新车辆、收购标书、挂靠经营、经营权质押等一切业务。

  如发现企业无视行业监管,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车辆的一律停运车辆,该停办业务的一律停办业务,该暂扣经营许可的一律暂扣经营许可,绝不姑息迁就。

  重罚标准:故意绕行最高罚2000元

  整治出租车突出问题重罚很关键,但重罚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不仅是普通百姓关注的问题,更是出租车司机们想了解的。

  记者了解到,8月1日起,沈阳市将正式施行的《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对出租车的违规行为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空车拒载或强行并客处以3000元罚款。

  目前,沈阳市共有2.1万余辆出租车,从业司机近5万人。由于城市发展道路整修,出租车绕行、要高价等行为也开始增多。对此,《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故意绕行、索取高价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设置营运标志的,处以500元罚款;空车待租拒绝载客或强行并客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等。

  据悉,3000元的最高罚款额,为沈阳历史上对出租司机开出的最重罚单。此前对于拒载或强行并客的处罚仅为罚款500元。 记者 吕佳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