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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外包”弊端丛生屡遭疑 是否取消待定

2012-08-02 06:50:00     作者: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执法 外包服务 协管员 外包协议 城管局
[提要] 发挥过作用,却也弊端丛生《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尽管经验教训都在近期的调研中逐步明确,但究竟采取怎样的步骤推进这一改革进程,深圳相关部门仍未给出明确方案,而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城管外包”机制曾一度被认为是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创新之举。然而,来自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深圳的消息却显示,这座城市的城管工作在饱受种种负面新闻和批评意见之后,正在考虑对该制度进行改革,甚至考虑让这一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发挥过作用,却也弊端丛生《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尽管经验教训都在近期的调研中逐步明确,但究竟采取怎样的步骤推进这一改革进程,深圳相关部门仍未给出明确方案,而这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手缺口大买服务迫不得已

  深圳于2007年起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当时是为了解决人手不足这个综合执法最突出问题。事实上,直到目前为止,深圳城管执法人员缺口大的情况仍然没有改善。据深圳市城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配备的城市管理执法正式在编人员共1531人,与全市1500多万的实际人口相比,人手依然严重不足。

  为此,从社会上吸取力量参与城管就成为城市不得不继续采用的工作方式。据了解,目前深圳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服务外包。这些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物业服务公司,一种是保安公司。35家公司共雇佣了3204名协管员。这些公司雇佣的协管员多的有近500名,少的不到10名。

  然而,在运行5年之后,“城管外包”近期似乎麻烦缠身。就在今年年中,深圳南山警方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就是利用行政管理漏洞,让手下人员披上城管协管员的合法外衣,越权“执法”,肆意敲诈小贩。此前,深圳城管协管员曾曝出“山寨车执法”等负面新闻。

  对此,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冯增军坦承,城管外包公司资质条件不一,而被派遣提供劳务的协管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是导致近期城管屡屡出事的直接原因。

  曾曝出“开山寨执法车执法”等负面新闻的深圳城管服务外包公司鼎弘物业行政总经理周俊峰在接受深圳当地媒体采访时也承认,公司在人员素质和管理方面确实有混乱的地方。比如招聘方面,以前只看应聘者身份证的真假;同时,公司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很多协管员做的时间不长,人越来越难招,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困难;此外,公司对违规行为一般也采取扣罚奖金20元到50元等办法来管理,其力度可想而知。

  内部调研暴露城管外包深层弊端

  深圳市城管局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局已经针对城市管理服务外包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入调研,负责调研的冯增军表示,目前深圳城管已经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外包服务减少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降低了执法成本,将城市管理变为主动管理,市容市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也弊端丛生,是时候对它进行规范管理了。

  首先,外包服务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明显匮乏。调研显示,不少协管员到公司后,接受简单培训就匆匆上岗,有的甚至根本缺乏基本的上岗培训,加之他们缺少像公务员纪律法纪方面的约束,最后导致部分协管员“保护违法行为”,而很多公司又仅仅对违规的协管员做辞退处理或扣罚奖金,不能有效监督这些违规行为。

  其次,有关部门对外包服务公司的监管机制也不完善。深圳此次调研发现,目前服务外包领域缺乏准入、退出和监督机制,管理部门对此类外包企业的资质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外包协议拟定过程不透明。据介绍,目前在深圳和外包服务公司签约的有社区、街道、区政府等单位,但签订的合同比较混乱,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缺乏一些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外包服务合同职责也不明确,双方易推诿责任。一些街道和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公司。但更换物业公司的情况却极少发生,因为合同文本缺乏监管的细则和量化考核指标,和公司终止合同无依据。

  更重要的是,城管外包服务的法律地位一直较为模糊,相关执法容易引发执法争议甚至演变成“以暴制暴”的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据了解,协管员虽然是在协助执法的工作,但其身份仍然是服务公司的聘用人员,街道不用对协管员负责。协管员身份不明,发生违规执法时成为城管“临时工”,协助执法受到伤害则可能产生一些纠纷,有时甚至发生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案件。

  退出还是改革?深圳方案仍待明确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已经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如何改进城管服务外包提出一些建议,如规范城管服务外包方式、严格公开招标、规定准入、退出条件,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提供劳务,定期对外包服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培训等。

  冯增军表示,深圳市还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此类服务的规范和管理,对协管员的协助执法,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明确执法人员和协管员各自的职责、服务项目、工作流程、服务范围等等,并界定权限,严格劝导、报告、报警程序。

  对此,也有专家认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从更高层面考虑城管外包未来的生存空间。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梅春来律师就表示,城管外包会导致执法权的外包,而脱离了监督的执法将造成严重后果;也有网友认为,外包机制虽可以节约政府成本,但在外包权限不明确,外包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宁可不包”。究竟是退出还是通过改革继续推行这一机制,社会仍在对深圳的做法拭目以待。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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