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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就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答记者问

2012-08-02 10:15:00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资金审计 社会保障体系 1983年 审计建议 社会保障基金
[提要]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2012年8月2日,审计署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下一步,审计署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继续组织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2012年8月2日,审计署发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围绕此次公告有关情况,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陈太辉回答了记者提问,全文如下:

  1.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此次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答:社会保障关系到民生福祉、关系到社会公平、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关系到能否有效地应对公共危机。我国的社会保障审计自1983年国家审计机关成立开始,从对民政事业费等专项资金审计起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审计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宽。近年来,审计署先后组织实施了对失业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救灾资金、新农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在维护资金安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制度完善、保障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此前的审计,大多为针对某一项社保资金开展的,并没有覆盖全部的社会保障资金。为全面摸清社会保障资金的底数,今年3月至5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组织实施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审计覆盖范围之广、涉及社会保障资金种类之多,为社会保障审计历史上的首次。

  2.记者:此次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

  答:在这次审计中,我们按照“摸清情况,揭露问题,促进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保障社会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总体思路,力求摸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和管理情况,评价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揭示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政策执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业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与民主发展建设程度相适应的原则,立足国情、实事求是地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

  3.记者:此次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此次审计的资金范围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三部分,共18项资金,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9项社会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6项社会救助资金,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福利等3项社会福利资金。审计的对象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等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仍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部门和单位,全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残联等单位。

  4.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次审计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答:这次审计涉及全国所有省、市、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为完成好此项工作,我们组织18个特派员办事处和省、市、县各级审计机关共4万多名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审计共涉及37个省本级(含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4个市本级和2790个县,延伸审计了29 273家企业、4207家医院和8101个村(居)委会。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审计,审计署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先行试审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了全国范围的培训和专题研究,采取 “上审下”、“交叉审”或统一组成审计组的审计方式,全面开展了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审计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严格取证、规范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评价恰当、定性准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理,全面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要求,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审计中,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审计报告和统一对外公布的“五统一”原则,强化督导和指导,充分利用计算机手段加强对数据的审核校验,保证了审计的质量。

  5.记者:从审计情况看,“十一五”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审计结果表明,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总体安全完整,基金运行平稳规范,到2011年底,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社会保障资金基本保证,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也基本形成。到2011年底,18项社会保障资金累计结余3.11万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6.22亿人,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2亿人、1.70亿人和1.22亿人;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56.27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98.28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78.62万人;全国福利机构4.25万个,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237.92万人,社会福利企业吸纳62.80万残疾人员就业等。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助推器”、“减震器”、“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三是较好解决了历史遗留和特殊群体保障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有力应对了特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社会保障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6.记者: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覆盖范围有多大?参保人数有多少?

  答: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国分别从2009年9月和2011年7月起,先后开展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1年各级财政投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额为879亿,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近400亿元。从实际情况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很快,到2011年底,全国有2273个县实施了新农保,2101个县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683个县合并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达到了3.61亿人,社会保障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不断推进。

  7.记者:从审计情况看,如何看待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答: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和国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管理逐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基金运行平稳,有效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支付。但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初建,相关制度尚处于推进和完善过程中,加上配套措施不完善,基础工作不到位,相关人员的知识和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社会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很多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社会保障快速发展与相关部门管理和服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带来的问题;还有一些问题与个别人员道德失范也有很大关系,比如个别基层单位或人员的违规行为。我们应当发展地、辩证地和历史地看待这些问题。我们相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级各部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上述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

  8.记者: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哪些建议?

  答: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纾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功能,我们从长远和当前两个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从长远看,我们建议,应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安全与保值、近期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协同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财税体制、收入分配、户籍管理、医疗体制和事业单位等领域的改革;以消除参保对象户籍界限、城乡界限、单位性质界限为重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覆盖全民、科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缩小不同群体的保障水平差距,推动社会保障实现人群全覆盖,使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共享发展成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规。尽快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建立规范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社会保障信息公示和披露的方式和程序,重点加强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以及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等。

  9.记者:审计后,地方政府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如何?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7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出了部署,会议要求,要把整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审计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和犯罪线索要彻查到底,绝不姑息。

  这次审计,得到了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银行等部门及单位的密切配合,审计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期间,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各省已出台或完善社会保障相关制度941项。截至2012年7月25日,已整改金额合计315.79亿元,其中:归还扩大范围支出资金、清理违规投资运营资金以及追回被骗取和多支付资金等26.62亿元;清退不符合条件和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107.78万人;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78.66亿元,补计社会保险基金利息收入26.75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85.83亿元;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254个,涉及资金65.83亿元;规范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967.78万个,涉及金额29.63亿元;将符合参保条件的105.15万人纳入社会保障,向100.37万人补发社会保障待遇2.47亿元等。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进一步整改中。对移送的案件,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审计署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继续组织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进一步促进强化管理、完善和规范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社会保障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见习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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