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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设立质量终身责任制 注明负责人

2012-08-02 16:37:00     作者: 贾玥    来源: 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保障房质量 零容忍 质量纠错机制
[提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网,以“加快建设进度 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分配公平”为题接受本网在线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本场访谈是“全国纠风工作系列访谈”的第十三场。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记者贾玥)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今天下午做客人民网,以“加快建设进度 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分配公平”为题接受本网在线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本场访谈是“全国纠风工作系列访谈”的第十三场。

    在谈到保障房质量问题时,张学勤说,质量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关心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质量是保障房建设的“硬杠杠”。一个多月前,国务院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时指出,保障房的质量问题是零容忍,可见中央对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据张学勤介绍,这几年在抓保障房质量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再从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程序必须完整履行。对于保障房施工企业的选择也选资质较高、社会信誉较好的,甚至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来施工。

而在材料把关上,要求材料把关一定不能走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监管程序来做。同时要求保障房必须足额投入,绝不允许以成本为牺牲质量。

    第二,抓质量的时候侧重另外一项制度的建立,要求在保障房建设中建立质量终身责任制。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其次,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之后建立标示牌制度,标牌上要标注各方主体,建设、施工、勘查、设计、监理单位的名称,不仅有单位,还要写上人名,当事人终身负责,“如果过了二三十年这个房子大家都说质量好,标识牌就是光荣榜;如果出了问题,就会成为耻辱榜”。

同时,项目的建设还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必须公示项目信息,比如项目占地面积,建房套数,廉租房多少,经济适用房多少,都要公示出来,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是严格检查。近几年,各有关部门都把质量检查作为检查重点。实际上在地方,包括在市县层面,都为保障房的工程质量建立了专门的管理制度,甚至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防止发生问题。当然,客观地说,由于目前的施工技术、施工手段原因,难免还有质量问题。一旦出了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

    “前年北京市有过一个案例,保障性住房,有几栋楼因为质量不合格,最后就给拆了。从这个角度来讲,恰恰表明了政府的决心和态度,质量不过关,我给你拆了。然后你发现了质量瑕疵问题,我们确实零容忍,必须及时整改。”张学勤表示,现在还建立了质量纠错机制,一方面,对企业而言,出问题不仅仅影响信誉,还影响到资质和未来发展,甚至会吊销营销执照;而对政府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求就更为严格。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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