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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游览项目 海南3家旅行社分别被罚10万

2012-08-06 10:01:00     作者: 杨春虹    来源: 海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重点旅游市场 开展 联合执法检查
[提要] 记者今天(5日)从省旅游委获悉,为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对旅游市场的相关批示,省旅游委联合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派出4个检查组,针对“零负团费”经营模式下的各个旅游要素,深入东部沿线重点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一批违规旅行社和导游。

    记者今天(5日)从省旅游委获悉,为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对旅游市场的相关批示,省旅游委联合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派出4个检查组,针对“零负团费”经营模式下的各个旅游要素,深入东部沿线重点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一批违规旅行社和导游,对3家违规旅行社分别处以10万元处罚,对3名违规导游给予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据了解,海南中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海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海南拍拍手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导游在组织旅游团队游览天涯海角景区时,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陆游天涯变更为船游天涯,从中收取高额回扣。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委对上述3家旅行社分别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委派的导游郭玉冰、张良、冯烈分别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导游胡军辉在接待旅游团队过程中,擅自中止导游活动,将团队转交给无导游证人员接待,严重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旅游委对其作出暂扣导游证3个月、扣除8分的行政处罚。

  据悉,我省旅游旺季即将到来,省旅游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从铲除滋生“零负团费”的土壤入手,分类分步整治相关旅游企业。在景区景点监管方面,主要针对门票价格欺诈、价格虚高和团队差别价等问题,实施“打假、压虚、调差别”;在旅游餐饮监管方面,制定旅游团队用餐管理办法,提高餐标,将原来的8-10元提高到30-50元不等,逐步改进饭菜质量,解决游客“吃不饱、吃不好”的问题,并计划于今年10月1日前正式推出新餐标;在旅游购物监管方面,将在继续引导水果、竹炭、水晶下调回扣的基础上,分类分步推进刀具店、特产店等购物点成立自律组织,签署自律公约,下调价格,降低返佣,逐步解决旅游购物点价格虚高、以次充好和高额返佣等问题。

  据了解,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省旅游委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今年1至7月,省旅游委查处导游人员23人。其中有5人因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行程或胁迫游客参加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吊销导游证,有3人因未按合同约定安排游客行程或租借导游证给无证人员被罚款1万元,1人因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被停团3个月并扣8分,1人因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被罚款5000元,1人收取现金回扣被罚款1000元,1人因欺骗检查人员和私揽导游业务被罚款2000元、扣8分,11人因拒绝、逃避检查或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被扣8分。

  查处旅行社10家,其中有5家因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行程或胁迫游客消费被罚款10万元,有2家因委派无证人员上岗被罚款2万元,有1家不具备出境资质却经营出境业务被罚款1万元,有1家因未妥善保存有关资料被罚款1万元,有1家因擅自组织游客“船游天涯”被罚款1万元。

  同时,向10名擅自增加服务项目、增加或变更景区点的导游人员,12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对导游人员监管不力的旅行社下发了《法律风险提示书》。(记者杨春虹)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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