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6 15:55:00 我要评论
崔逾瑜 来源: 荆楚网武汉回应城管武装部事件:合理合法 非网友所想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崔逾瑜 见习记者 王成龙 实习生 唐良霄
【网事回放】
2日,本地媒体率先以《武汉汉阳区城管局成立武装部战时可参军参战》为题,报道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为庆祝“八一”建军节的到来,成立武装部,首批40名城管工作人员加入民兵队伍,率先成为全市城管战线中的“特种兵”。
因为涉及城管,加上“特种兵”、“战时参军参战”等字眼,此消息迅速升温。连日来,凤凰网、中青网、光明网等网站热议不断,有网评认为“武装起来的城管,有点吓人”,也有的称之为“头脑发热的产物”、“暴力倾向”,也有不少网友表达对暴力执法“升级”的担心。
【记者求证】
城管部门设立武装部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对于民众担心引发暴力执法升级的忧虑?
4日,面对部分舆论非议,汉阳区委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一桩彻头彻尾被误读的事件,城管成立武装部,合理又合法。汉阳区城管局坦言,成立武装部的初衷,并非网友所想。
据汉阳城管部门介绍,当初考虑成立武装部,主要基于两个想法。一是利用准军事化的平台,通过军事训练、国防教育、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的训练,加强城管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纠正一些庸懒散慢的工作作风;二是提高城管人员素质,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锻炼一支应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救援力量,以备不时之需。“总体而言,是想让城管执法树立和谐形象,不会加重暴力色彩。”
据汉阳区委有关方面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民兵作为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人民武装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作为城管,人员结构来看,多以年轻力壮的男性为主,不少还是训练有素的转业军人,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和基础,比许多机关单位更适合成立人武部。
【专家观点】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罗教讲。
罗教讲教授认为,城管成立武装部是出于国家战略的考虑,是国防建设的需求,算是一个体制创新。武装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立,一定是报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大家多虑了。
公众为什么对一桩好事普遍持怀疑态度?这是因为城管是一支很特殊的执法队伍,一直以来在不少群众眼里“暴力”、“冷血”等负面评价居多,容易让公众心理敏感,甚至质疑。因此,要正视这种社会情绪,避免激起公众的对抗心理。
【看外地】
据《法制日报》报道,全国多个地区城管局设立了武装部:早在2006年7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城管局人民武装部就正式揭牌;2008年7月31日,江苏省高邮市城管局人武部、市公安城管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此外,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城管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城管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城管局等也成立了武装部。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