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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淮安城管打死准大学生" 官方:有冲突无人死

2012-08-07 07:02:00     作者: 唐样样    来源: 央视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城管人员;微博;死者;城管打死人;8月;治安管理处罚法
[提要] 7月底,网友孙某发帖称“淮安市淮阴区城管打死人”。7月28日上午,网友孙某以这名“死者”邻居的名义在人人网、百度贴吧发帖,描述了“淮安市淮阴区城管打死人”的详细事情经过。

  7月底,网友孙某发帖称“淮安市淮阴区城管打死人”。8月5日上午,淮安新闻网发布新闻称《网上造谣“城管打死人”者被警方审查真心悔改发帖表歉意》,该新闻并未引起网友重视,当日上午,网友“精神解毒”的相关微博倒是引来了9万人的转发,该微博称:“今年刚考取复旦大学的大学生为筹学费,暑假卖水果,不幸被城管毒打身亡。”8月5日晚,平安淮安通过官方微博进行澄清:7月27日,淮阴城管人员执法过程中与摊贩发生冲突属实,摊贩王某(19岁2010年中学辍学)和朋友三人软组织受伤已出院,无人死亡。该造谣初始版本作者已被查实并正在接受调查。

  7月28日上午,网友孙某以这名“死者”邻居的名义在人人网、百度贴吧发帖,描述了“淮安市淮阴区城管打死人”的详细事情经过。这些帖子,一经发出,便在网络上引起了网民的围观、热议、转载。

  8月5日上午8点,淮安新闻网发布了一条《网上造谣“城管打死人”者被警方审查真心悔改发帖表歉意》的新闻,此新闻称:只凭在菜场买菜时听到的一句话,淮安市区某高校大学生孙某凭着自己的想象,在人人网、百度贴吧里,化身为“死者”的邻居,实名发帖称淮阴区城管打死人。经警方查证,孙某现就读于市区某高校。7月28日上午,孙某在菜场买菜的时候,听到别人议论“淮阴区城管打死人”。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回到家后,孙某便以这名“死者”邻居的名义发帖,天花乱坠地描述了所谓的事情经过,造成了恶劣的影响。7月31日,当得知其实并没有出现“城管打死人”的事件,一切只不过都是民间流传的谣言时,孙某上网把他自己7月28日发布的帖子从论坛上删除。8月2日,孙某到警方投案自首。据公安机关介绍,孙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但鉴于孙某是在校大学生,年纪尚轻,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警告、教育,责令其具结悔过。孙某在民警面前表示出万般的懊悔,他写下了悔过书,并且在人人网、百度贴吧里重新发帖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道歉。

  此条新闻并没有引起网友的足够注意,8月5日上午,网友“精神解毒”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编发的相关微博反而引来更大的关注,该微博称:“据知情者说,被打死的学生是淮安市淮阴去棉花镇人,今年刚考取复旦大学,为了筹学费,暑假帮父母在黄河桥卖水果,不幸被城管毒打身亡,城管打了孩子几次,公安到现场的时候,他还活着。公安人员问谁打他了,他指认其中一个城管,结果那城管当着公安人员的面猛打那个孩子。”

  这条微博立即引起了无数网友的转载评论,网友纷纷表示“城管已经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建议取消城管建制。”还有网友调侃:“不用问,这肯定又是临时工干的!”,甚至很多微博名人加入了讨论队伍:任志强表示,“原来城管是最难管教的一群杀人犯。”任志强的评论转发更引来了网友的强烈关注,短短十几个小时已经被转发了9万余次,网友纷纷评论一万六千余条。

  8月5日晚7点,平安淮安发布官方微博称:对@任志强说:阳光淮阴办公室称:7月27日,淮阴城管人员执法过程中与摊贩发生冲突,双方均有人员不同程度地受伤。当晚,香蕉摊主王某(男,19岁,2010年中学辍学)及其朋友刘某、万某三人被送区医院检查。经查,三人有轻微的软组织受伤,经治疗,三人已于29日下午办理出院手续。7月28日、30日已通报媒体。

  平安淮安还与当晚9点发布微博称:“网上造谣'城管打死人'者被警方审查,真心悔改发帖表歉意,经过多方面了解,并联系市相关部门,查实为造谣信息。该造谣初始版本作者已被查实并正在接受调查。”

  至记者发稿截止,这两条辟谣微博的转发次数仅为39次和46次。(唐样样)

魏鹏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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