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8 07:06:00 我要评论
来源: 经济参考报日前,国务院颁布规定,重大节假日期间将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这一让利于民的措施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而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问题也再次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
事实上,近年来,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备受诟病。网民质疑,高速公路超期收费问题为何久拖不决?一面收费不止,一面赚取高额利润还叫亏,高速公路的巨额利润去了哪里?舆论呼吁,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利益链已经到了必须斩断的时候了,让高速公路回归公益性。
提款机效应阻碍收费站清理
自2011年6月20日起,交通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项目的专项清理已经一年多,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一些地方对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采取行政措施转成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个别地方还以搭建公路建设融资平台为由,继续进行违规转让或变更收费权属。
从法律上看,199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收费公路做出了规定,但缺少对细节的规定。有网民指出,一些路桥上市公司无疑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一些高速公路的收费已经披上上市公司的合法外壳,受法律保护。在法规完善前,很多高速公路早已完成了经营性道路的转变,并且从转让之日起重新计算收费年限。
署名“不执着”的博客文章分析说,对于上市公司经营的收费公路,从产权而言,属于其股东,高速公路一旦批准收费,如没有任何违法事由,只有上市公司的股东才能决定是否免除费用。
还有网民指出,除了路桥公司,一些地方政府也成为解决高速公路超期收费问题的阻力。媒体披露说,由于高速公路集团现金流稳定,地方政府将高速公路当成银行的同时,还将公路的大笔收费资金用于弥补财政支出。
署名“穗城阿强”的微博说“收费站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背后的利益链强大。超期服役的收费站总是难以清理,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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