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泰国警方来华提审糯康等中国船员被杀案嫌犯

2012-08-08 07:13:00     作者:    来源: 公安部网站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审;案件;10·5;金三角;泰国警方;被杀案
[提要] 7月19日至23日,中国公安部派出专家工作组前往泰国,与泰方就“10·5”案件进行会商,相互通报了各自掌握的案情,并交换了相关证据材料。泰方将与包括中方在内的有关各方加强合作,加快侦审进程,依法公正处理“10·5”案件涉案人员,并继续推进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切实维护本地区的安全稳定。

  中泰警方执法合作日趋紧密更加务实

  泰国警方来华提审糯康等“金三角”特大武装贩毒集团主谋嫌犯

  6日下午2时许,随着由泰国曼谷飞往云南昆明的TG612次航班在昆明机场缓缓降落,一批特殊的客人抵达昆明。他们是由泰国警察总署副总警监班西里担任团长的泰国高级警官代表团,专程来华提审“金三角”特大武装贩毒集团及“10·5”案件主犯糯康等犯罪嫌疑人。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给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切实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后,在中方积极倡导下,中老缅泰四国建立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并在此机制下开展情报交流、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打击跨国犯罪。四国警方很快查明,长期盘踞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为彻底摧毁糯康武装贩毒集团,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开展了大量侦察工作,组织了多次围捕行动,先后抓获了伞康、依莱等一批糯康武装贩毒集团及“10·5”案件主犯,收集掌握了该集团的大量犯罪证据。2012年4月25日,在中老警方合作下,该集团首犯糯康在老挝被成功抓获,糯康贩毒集团受到摧毁性打击。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今年7月初,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访问泰国时分别会见了泰国总理英拉、副总理差林和陆军司令巴育,并专程察看了“10·5”案件现场。孟建柱表示,“10·5”案件发生后,泰方给予高度重视,目前该案侦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案情已经基本查清。希望泰方依法公正处理涉案人员,严惩犯罪分子。中方愿将有关证据移交泰方,泰方也可以到中方调查取证,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此案能尽快得到公正审理。泰方明确表示,对其少数军人涉案造成中国公民遇害表示痛心,将依法从速、公正审理涉案人员,接受审判结果,给泰中两国人民满意的交待。

  7月19日至23日,中国公安部派出专家工作组前往泰国,与泰方就“10·5”案件进行会商,相互通报了各自掌握的案情,并交换了相关证据材料。

  此次泰国高级警官代表团一行专程来华提审糯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与中方交流通报“10·5”案件工作进展情况,依据两国司法互助协议交换最新掌握的证据材料。班西里表示,泰方高度重视“10·5”案件,在案件发生后马上启动调查取证工作,并在短时间内将涉案军人抓捕归案。泰方将与包括中方在内的有关各方加强合作,加快侦审进程,依法公正处理“10·5”案件涉案人员,并继续推进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切实维护本地区的安全稳定。

魏鹏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