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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农信社否认存折作废 称将偿还全部本金

2012-08-09 06:52:00     作者: 王梦婕 李弘晛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本金;农信社;存折;河南许昌;许昌县;合同法
[提要] 8月8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许昌县联社办公室主任葛中耀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正式回应称,网曝信息大部分不实。信用社方面称,事情源于该县小召乡屯里村民王伟岭私刻公章、冒用许昌县小召信用社名义非法吸纳公众存款。

一名老大爷抱着一名男子大腿,在一处信用社建筑前讨要存款。网络图片

一名老大爷抱着一名男子大腿,在一处信用社建筑前讨要存款。网络图片

  近日,网民“梅鹤楼主”的一则微博得到了近9万次转发。该微博称,“河南许昌信用社以撤销网点为由宣布存款单作废,只支付60%本金。7月30日,许昌农民再次在信用社门前抗议。”由于微博指称农民的存款公然“被劫掠”,引起舆论极大关注。

  8月8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许昌县联社办公室主任葛中耀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正式回应称,网曝信息大部分不实。

  信用社方面称,事情源于该县小召乡屯里村民王伟岭私刻公章、冒用许昌县小召信用社名义非法吸纳公众存款。该储蓄网点7年前即已撤销,王伟岭系原该信用社代办站的代办员,2005年底已被清退,与许昌县农信联社解除了代办关系。但6年来,他私刻信用社印章、仿制信用社存单,冒用“许昌县小召乡信用社屯里储蓄服务站”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30余万元,受害者涉及数百村民。

  2011年,王伟岭案发,村民才得知储蓄网点已被撤销。今年7月17日,约六七十名小屯乡村民为追讨“血汗钱”,曾围堵许昌县农信联社大门。

  8月2日,该信用社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小召乡部分村民围堵联社大门的情况说明》中指出,2011年,专案组已介入调查并积极追缴涉案资金。2011年12月22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伟岭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1]许县刑初字第251号)。

  至于为何只偿还村民本金的60%,葛中耀的回应是:2012年春节前,专案组追缴返还受害群众部分资金,占资金总额的60%,并通过信用社向受害群众发放。“不是信用社决定只支付60%本金,剩余的涉案资金正在继续追缴中,陆陆续续都要兑付。”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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