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1 07:18:00 我要评论
魏飚 戴琳琳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太原8月10日电(记者魏飚 戴琳琳)贵州茅台“国酒茅台”商标近日通过初审,山西汾酒、洛阳杜康等知名白酒企业纷纷对此提出异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日渐激烈的“国酒”商标争夺背后究竟是争名夺利还是另有隐情?商品只要“国”字加冕就能市场称王?
茅台“国”字加身前途难料
自7月20日“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白酒的“国”字号商标触动了白酒行业的敏感神经,众多酒企群起而攻之。
汾酒、杜康打响了反击茅台的第一枪。8月6日,这两家白酒企业将异议申请书递交至工商总局商标局。
汾酒集团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指出,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中,被异议商标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业内人士表示,不仅是汾酒集团,其他白酒企业也打算提出异议申请。
“所谓‘国酒’,其身份应该是国民普遍认可的,而不应该是某个厂家自诩自封、自吹自擂,也不应该是哪个官方部门抛开民意为之加冕的。试问,如果将‘国酒’的殊荣授予茅台,那些占据国民多数比例的普通百姓是否愿意?违背民意的‘国酒’,又怎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国酒’?”在洛阳杜康控股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了这样言辞激烈的话语。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的《关于反对“国酒茅台”申请商标的公开信》中,杜康则提出10条理由对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表示强烈反对。
事实上,7月20日,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已经是贵州茅台第10次申请该商标,在此之前,茅台申请国酒商标经历了“九死”。自2001年9月至2010年6月,近十年间,贵州茅台曾9次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均未获得成功。而此次申请一审通过让众多白酒企业认为是“九死一生”。
大同证券研究员郭得存认为,毕竟公示期有3个月,不仅仅是汾酒、杜康,还会有越来越多白酒企业加入。
争夺“国酒”意在名利?
有专家表示,越来越多白酒企业加入争夺战,这背后既有争名夺利,也不排除借机营销。
“茅台冠以国字,不仅扬名,更是逐利。”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员谭克俭说,之所以受到白酒企业抨击,除了茅台历史文化底蕴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背后是市场竞争和利润的影响。
复旦大学服务营销和服务管理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姚唐认为,反对的原因主要源于经济价值。在中国文化中,与“国”字头沾边的产品往往被认为就是品质和形象最佳的,从古时的皇家御用、到当今的某某特供,都反映出中国消费者对尊贵地位和其附属事物的一种特殊偏好。因此企业都信奉争得了“国”字头的金字招牌就必然会赢得市场营销定律,为此而争夺一番也就不难理解。
从目前酒企的争夺激烈程度来看,众多白酒企业并不认可“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句俗语。郭得存认为,茅台如果正式获得“国酒”称号,将提升其国际市场地位,“国酒”意味着是“中国最好的酒”。
事实上,酒类冠以“国”字,似乎是以国家形象给企业作担保,利益巨大,也形成了无形溢价。近年来,我国高端白酒企业推出了不少“国”字头的品种。比如泸州老窖的“国窖1573”、 西风的“国典凤香”、汾酒的“国藏汾酒”、五粮液最近也推出“国五液”等。
但是,部分业内人士也表示,除了因为“国”字号带来的巨大利益,也不排除这是一次绝好的借机营销炒作,无形中为自己品牌做了宣传营销。
加冕“国酒”慎之又慎 赢得口碑还需悉心经营
谭克俭说,国家对白酒等商品冠以“国”字必须慎之又慎,要有法律依据和充分的理由。
“茅台是酱香型白酒的代表,如果申请国酒成功,清香型白酒肯定也要申请。”郭得存说,茅台从产品命名的“国”字号上升至“国”字号商标,即是从公众认知上升到法律保护的高度。“国”字号商标一旦开了先例,或将引发“国”字商标混战。
在不少消费者看来,产品加冕“国”字,仅仅带来短期的光鲜亮丽。想赢得市场长久信赖,还需可靠的质量和诚信的经营。位于太原市平阳路的一位酒类经销商向记者表示,自己不关心茅台能否成功加冕“国酒”,也不关心哪种酒更配得上这一称号,更重要的是产品质量保证,让消费者信赖,才能赢得市场。
“企业或许会因为‘国’字号沾光,让产品获得一种所谓‘尊贵’的身份,但是归根到底还是需要扎扎实实的经营和建设已有品牌。”姚唐说,“百年老字号”并非简单得来,需要市场和消费者的长期认可和口碑的树立。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