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4 08:49:00 我要评论
欧雅琴 郭文君 来源: 南方日报樟木头宝马撞人案7名死伤者身份确认
一家四口仅两岁女童幸存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 郭文君)昨日上午,樟木头宝马男撞死4人事件的死伤人员身份得到确认。7名死伤者中,来自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的李某一家四口,仅两岁大的女儿生还,目前正在东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
樟木头政府昨日发出通报称,事件发生后,由于死者身份需要由家属辨认及DNA鉴定后方可确认,截至昨日上午,樟木头镇公安机关基本查清了死伤者的情况,死伤人员身份全部得到确认,死伤者的家属也全部找到,辨认工作全部完成。
据了解,“8·11”事件导致3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医院全力救治,两岁伤者李×欣目前清醒,呼吸平顺,生命体征稳定,肢体骨折已行石膏固定。
死伤者名单
死者为向某(男,25岁,四川省中江县永安镇人)、李×中(男,35岁,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广发乡楚江村人)、李井×(女,30岁,郴州市嘉禾县广发乡楚江村人)、李×英(女,1岁零4个月,郴州市嘉禾县广发乡楚江村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伤者为李×欣(女,两岁11个月,郴州市嘉禾县广发乡楚江村人,情况稳定)、林某(女,50岁,阳江市江城区人,已于8月12日出院)、董某(男,19岁,湖北省阳新县兴国官桥村人,骨折,需留院观察)。其中,李×中、李井×、李×英、李×欣为一家四口。
事件回放
8月11日20时54分许,东莞市樟木头镇发生这起恶性交通事故。樟木头政府12日两次对外发布信息称,肇事者黄某是电白人,肇事车车牌号为粤SLS628,案发地点位于樟木头镇内莞惠路往永宁路博华学校方向路段。事后,肇事司机已被依法控制。
据目击者称,案发地带位于东莞樟木头镇樟罗社区第三工业区,周边分布了很多工厂,平时有不少下班的工人在此散步,此前曾多次看到这辆肇事的咖啡色宝马车在此飙车。当晚事故发生前,宝马车车速很快,先有一男子被车撞倒,车主没停车,加速开车至前面几十米处,把路边一个妇女和两个小孩撞倒,接着宝马车又撞倒一个中年人,在路口位置还撞倒另一名男子。在逃跑过程中,宝马车还连撞两辆面包车,宝马车的车头也被撞毁,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全部打开。
东莞市公安局已与樟木头公安分局联合成立“8·11”事件专案组。目前,肇事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接受调查,初步鉴定肇事者无酒驾、毒驾。
肇事者的父亲名叫黄×星,是这一带有名的富商,在樟木头自建有十一层的住宅楼,还在樟木头及周边镇街独立经营一家主营机电设备的商贸公司、一家煤气公司,并与新奥燃气公司合资创办了东莞新奥莞樟燃气有限公司。有街坊称,黄某可能是赌博输钱后向父亲要钱遇挫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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