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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1年政府采购首破1000亿元 民生项目渐增

2012-08-14 16:06:00     作者: 严丽梅 岳才轩    来源: 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政府采购规模 率先 超千亿元 省份
[提要]  14日,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在广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11年广东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40.54亿元,占到当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约1/10,并与江苏一起成为全国两个政府采购规模率先超千亿元的省份。

    广东去年政府采购规模首破1000亿元

  12年来累计节约财政性预算资金约766亿元

  14日,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在广州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2011年广东政府采购规模首次突破1000亿元,达到1040.54亿元,占到当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约1/10,并与江苏一起成为全国两个政府采购规模率先超千亿元的省份。

  据了解,目前广东政府采购范围已由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等也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材等也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广东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中的亮点。 

  广东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带动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广东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24.2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40.5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47.8%;12年间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规模5723.31亿元,与预算资金相比,累计节约财政性资金约766亿元。2002年起,广东政府采购规模连续九年位居全国首位,2011年首次被江苏(1117.9亿元)超过。

  会上,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桂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要促进政府采购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关于“四个决不”(即决不搞权钱交易、决不插手任何工程、决不插手任何政府采购、决不为人情审批开绿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应采尽采”,严禁规避政府采购或插手政府采购的行为。作为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法定程序,依法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始终把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放在工作的首位,同时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自身也要做到主动接受党纪国法的监督,主动接受规章程序的监督,主动接受包括人大、政协、审计、媒体以及上级对下级在内的社会各方的监督。(记者 严丽梅 通讯员 岳才轩)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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