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5 06:22:00 我要评论
黄纯芳 王文隆 来源: 湖南日报苏湘渝系列枪击案告破
湖南警方功不可没
8月14日凌晨6时50分,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被公安民警成功击毙。至此,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该系列案发生后,我省特别是长沙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在两年多时间里,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案件侦查工作,并先后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天下午,长沙警方就该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由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无伪装视频资料并根据此呈现其面部照片,成功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辨明确定了作案枪支种类和来源,准确刻画犯罪嫌疑人籍贯,梳理和总结出其生活以及作案规律,湖南尤其是长沙警方为本案告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发现无伪装面部照片
南京"2012·1·6"持枪抢劫杀人案、重庆"2012·8·10"持枪抢劫杀人案发案以后,湖南警方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先后派出警力赶赴南京、重庆等地协助开展侦查工作,其中由湖南警方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周克华无伪装面部照片,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系列案件发生以来,长沙警方对全市各类海量视频信息进行了封存调阅,并组织精干力量全面进行回看、甄别。2011年3月25日,长沙警方专案民警成功发现,周克华于2010年10月18日早上6时15分,在长沙市岳麓区阜埠河路光大银行湖大自助银行大门外购 买早餐的无伪装生活视频,并以此为切入点追踪至其经常上网的网吧,成功获取其上网时留下的两张清晰面部照片。
南京"2012·1·6"持枪抢劫杀人案发生后,湖南警方及时将专案工作获取的大量资料予以提供。在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下,重庆公安机关以湖南 警方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面部照片,开展大规模宣传发动,根据群众举报呈现重点嫌疑对象周克华,并通过DNA信息比对,成功锁定其为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自此,专案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成功提取DNA信息
除了确定周克华的面部照片外,我省警方还成功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
系列案件发生后,长沙警方侦技人员对每起案件现场及周边,对嫌疑人活动和出现的每一个场所均进行了细致勘验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和细节,2009年12月4日长沙第二起案件发生后,就成功从部分案件现场遗留的物证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混合型DNA信息。
确定作案枪支种类和来源
不仅如此,"2009·10·14"案件发生以后,长沙市公安局根据现场遗留的子弹及弹壳痕迹,先后数十次派出近百人次警力,奔赴青海、云南、山东、重庆、贵州等省市,查找犯罪嫌疑人作案所可能使用的枪支种类,并报请公安部同意,于2010年3月10日组织全国枪弹痕迹专家在长沙召开枪弹会诊会 议,成功认定嫌疑人作案用枪支系从缅甸入境的M20类手枪。
准确刻画犯罪嫌疑人籍贯
同时,根据犯罪嫌疑人在多起案件中遗留的信息,长沙市公安局专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籍贯进行了反复研究和刻画,并于2011年11月28日邀请 北京、上海、广东、云南、重庆、四川等相关省市刑侦专家进行了专门分析。根据目击证人反映的犯罪嫌疑人口音、其选择作案地点的变更以及上网时喜欢浏览四 川、重庆网站的特点,认定犯罪嫌疑人为四川方言区人。
梳理总结出犯罪嫌疑人
生活及作案规律
此外,根据对案件各方面资料的汇总分析,长沙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生活、作案的规律特点进行了研究,认为其作案前存在低调潜伏、错时出行、早出晚 归、野外藏匿的生活特点,作案时具有多次踩点、声东击西、跨区作案、采取伪装等行动规律,作案后采取乘坐公交车兼长距离步行等活动特征。同时,准确查明了 犯罪嫌疑人在长沙作案、流窜期间,一直藏匿在岳麓区天马山墓地附近。本报记者 黄纯芳 王文隆 通讯员 向波 唐玄璇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