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0 06:34:00 我要评论
周克华 来源: 西部网1月6日,周克华在南京制造“1·6”抢劫杀人案。南京公安近期曝光了易容后的周克华逛超市的照片。
警方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周克华躲避侦查的能力极强,是伪装高手。作案前踩点过程中,他用帽子口罩严密地包裹自己的脸,从不显露真容,好让监控拍不到脸,而除了保护住脸部外,周克华甚至连走路的姿态都进行精心伪装。
据透露,在作案前的视频中,警方发现周克华走路时外八字非常厉害,而且以非常夸张的幅度左右摇晃肩膀,而作案后,走路时肩膀竟然纹丝不动,帽子口罩都摘了,而且还架了一副眼镜,身上穿的则是一身不知从哪弄来的旧式军官冬季常服,显得很斯文,和作案前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不是警方那么多高手在甄别,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把这样两个外部特征差别极大的人联系到一起。所以,周克华1月6日作案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从中央门地区跑到栖霞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前天,击毙周克华的两名重庆民警周缙、王晓渝就与周克华枪战中的热点问题接受网民提问。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两人击毙周克华后,首次接受采访时所穿警服佩戴的警号跟后面接受采访时的并不一致,甚至有网友惊呼:“警服惊现 PS 神迹。”对于网友的疑问,周缙在微博回应说,“在执行搜捕周克华任务时,我和王晓渝穿的是便衣,击毙周克华之后被接到了媒体采访现场,媒体朋友提出采访需求并希望我们着警服出镜。希望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向人民群众汇报情况,便向同事借了警服。当时确实没有时间回单位换自己的警服,还好同事的衣服挺合身。”
此外,王晓渝披露,射击是平日一个常态性的训练科目,每年都要进行这方面的实弹射击训练。他同时表示,周克华是被击毙的,这么凶残的罪犯不会自杀。据《扬子晚报》、《长江日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