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本站搜索:

民间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建议出炉:应设听证程序

2012-08-28 06:58:00     作者: 王秋实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听证程序 土地补偿费 公共利益 立法建议稿 土地出让金
[提要] 官方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仍未现身,民间版的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建议已经出炉。今年两会期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再次提上日程,而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虽声称计划年内出台,目前立法进展仍未对外公布。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官方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仍未现身,民间版的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建议已经出炉。昨天,汇集多名专家学者和法律界意见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立法建议稿》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寄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草稿建议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设立严格的听证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寄出建议稿的北京圣运律所主任王优银说,他们起草的建议稿共55条,参考实际办案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草拟,在征集多名法律、社会学和农村问题专家意见的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应加强农民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

  今年两会期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再次提上日程,而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虽声称计划年内出台,目前立法进展仍未对外公布。

  民间版立法建议

  对拆迁款有异议应听证

  建议稿中提出,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集体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报批前送达《拟征收告知书》;做出征收决定后进行征收公告。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对方案做出修改,最终方案须经过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且面积占本集体经济组织本次征收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同意。

  明确6项公共利益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建议稿明确列举了六项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的情形。一是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教、文、卫等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对危房等项目进行集中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补偿费70%归被征收人

  王优银说,违法征地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就是巨大的经济利益空间,地方政府可以从中获利,为了取缔地方政府的渔利空间,建议稿提出土地补偿费与出让价格挂钩,土地出让金除去征收及拍卖必要费用外,作为土地补偿费由地方人民政府交还给原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进行分配。同时,土地补偿费的30%归村集体所有,70%归被征收人所有。

  应追究公安机关失当责任

  近年来暴力拆迁引发的人身伤亡事件频繁发生,建议稿为此专门对公安机关在拆迁过程中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负有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职责,对采取非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如果公安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公安机关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王云峰

editor

更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