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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获国务院批复 成为第五个国家级新区

2012-08-29 16:11:00     作者: 焦隆    来源: 人民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批复;国务院;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级;8月
[提要] 近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至此,兰州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
  人民网兰州8月29日电(记者 焦隆)8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
  至此,兰州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
  【兰州新区简介】
  兰州新区位于兰州北部秦王川盆地,地处兰州、西宁、银川三个省会城市共生带的中间位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综合交通枢纽,也是甘肃与国内、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和门户,距兰州市区38.5公里,距西宁198公里,距银川420公里。规划面积806平方公里,辖永登、皋兰两县五镇一乡,现有总人口10万人。年均气温6.9度,年降水量220毫米,年均蒸发量达到2000多毫米。无霜期约在150天左右。核心区平均海拔约2000米。
  新区区位优势明显,座中四联,承东启西,连接南北,是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土地和水利资源丰富,地势开阔,适宜大规模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引大入秦水利工程横穿新区,水资源完全能满足新区未来发展需求;交通便利,连霍高速、京藏高速以及中川机场构成了立体综合的交通网络体系;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库、吉利汽车等一批产业项目入驻,初步形成了产业集聚的良好态势。
  甘肃省、兰州市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兰州新区开发建设,举全省、全市之力支持新区发展,计划通过5-10年的努力,把兰州新区打造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薪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的集聚区,国家经济转型和承接东中部装备制造业转移的先导区,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扩展区,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目前已经有包括中石油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库、吉利汽车、三一重工在内的多家国内外大型企业落户新区。规划建设石化、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产业集群以及高薪技术产业等五大片区。经过5—10年的建设,兰州新区将发展成为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成为西部地区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产业聚集、服务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区。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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