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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纳入政府统一监管 收支结余分红或停业

2012-08-31 07:16:00     作者: 李秋萌    来源: 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民营医院 医院等级 医院职工 分红 公立医院
[提要] 虚假广告欺骗患者,花钱伪造证书、奖杯,拉军队医院大旗做虎皮……此前,部分民营医院的做法被总结为“九宗罪”给社会办医疗机构这个团体抹了黑。针对目前民营医院的不良现状,政府将重点从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监管、社会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资产监管和改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服务监管三方面加大力度。

  民营医院将纳入政府统一监管

  虚假广告欺骗患者,花钱伪造证书、奖杯,拉军队医院大旗做虎皮……此前,部分民营医院的做法被总结为“九宗罪”给社会办医疗机构这个团体抹了黑。

  在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同时,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也纳入了政府视野。昨天,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社会办医疗机构将纳入全市医院等级评审体系,与公立医院一样,接受政府的全行业监管。

  针对目前民营医院的不良现状,政府将重点从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监管、社会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资产监管和改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服务监管三方面加大力度。

  表态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并不意味着我们会撒手不管”,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在发言时如是说道,下一步,随着民营医院发展的提速,政府将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执业监管

  重点监管骗医保等问题

  就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监管而言,下一步,社会办医疗机构将纳入全市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全行业医疗监督执法和医疗质量监管范围。这意味着,民营医院将与公立医院一样,接受相同标准和内容的监管,“打虚假广告”“没病说有病、小病说大病”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将无处遁形。

  本市多部门将联合对无资质人员行医、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欺骗患者谋取不当利益、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的机构与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和制剂的监管。

  运营监管

  收支结余分红或被责令停业

  社会资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产和运营也将被卫生行政部门重点监管。

  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所得收入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反经营目的,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的,经工商、税务部门核查确认后,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按规定责令其停止执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产监管

  医院“变性”将收回资产

  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所得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变更主体时,增值部分应留在原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

  本市将加强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资产监管,原则上禁止其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确需转变的,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按现状补办的方式办理有偿用地手续,将审计评估后的资产捐赠给本市其它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政府认可的慈善基金或机构。此类机构在机构注销时,其清算资产不得私分,应予以捐赠,土地由政府收回。

  审批

  民营医院审批将享“捷径”

  此次政府给民营医院的申办提供便利条件:一方面,市和区县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尽量采取统一联审或并联审批,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示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医保部门应公开医保定点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保障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在政策、信息和数据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的合法利益。

  社会资本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按所属性质不同到民政或工商部门等办理注册登记及登记手续。卫生、民政、工商等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在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良民营医院九宗罪

  1 虚假广告欺骗患者

  2 花钱伪造证书奖杯

  3 拉部队大旗做虎皮

  4 专攻上三路下三路诊治性病超范围

  5 医院“专家”资质难辨

  6 免挂号费10元B超猫腻

  7 夸大病情没病说有病

  8 中药掺西药提高身价

  9 打免费体检的幌子

  点评 京18条对医改起“领头羊”作用

  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京18条”在北京新医改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是对全国新医改方案、国务院十二五规划及县级医院医改方案的具体落实,对全国范围内推动医改起到“领头羊”作用。北京该政策的出台和公立医院改革同等重要,“无异于两驾马车并驾齐驱”,民营医院的发展壮大将对现有医疗资源不足,地区性差异和解决看病难问题起到核心性作用。

  民营医院部分发展模式

  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已有社会资本注入医疗市场,这些“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成功经验已成为此次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模板,在此次出台的“京18条”中均可觅其踪迹。

  模式1

  公立医院试水公私合营

  政策:北京将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改制范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案例:门头沟区医院是一家有60年历史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2010年与凤凰医疗集团合作办医,成为北京首家“公私合营”式公立医院。如今病房配有液晶电视和空调。变化的不仅是环境,改革后,门头沟区医院建立起多元投入机制,政府作为举办方,对医院投入责任不变,经常性财政补助不低于2009年。门头沟区医院已取消院长行政级别,建立起了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成立了6人组成的医院理事会,实行委任制,医院还组建监事会,由政府部门、合作方、医院职工代表组成。

  与前年同期相比,医院相关业务指标“两升、两降”:门急诊人次2011年上半年同期增长了6.59%;手术量同期增长15%;平均住院日同期下降12.47%;次均住院费用同期下降10.6%

  模式2

  国际化医院不逊三甲标准

  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努力培育国内和国际服务品牌,发展连锁化运营和大型医疗集团。

  案例:北大国际医院将于近期投用。这是一所社会资本投入、按照三级甲等标准建设的大型综合型医院,也是由企业出资的大型非营利性医院,总投资约45亿元,总建筑面积达到了42万平米,将成为全国单体最大的医院,填补回龙观地区近40万人的就医空白。

  模式3

  民营医院对接大医院康复

  政策: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案例:2009年,市卫生局启动康复医院试点工作,北京英智康复医院是唯一入选的民营医院,目前扩充到60张病床仍供不应求。这家民营医院为缓解大医院“压床”“住院难”,提高大医院床位周转率做出有益尝试。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秋萌本报漫画谢瑶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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