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强奸上诉案今宣判 专家称改判可能性不大
北京市一中院今日上午9时将在该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李某某一方在二审时未能成功提交新的证据,无认罪态度,依旧坚持无罪辩护,所以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中新网11月27日电 北京市一中院今日上午9时将在该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有法律专家分析称,由于李某某在二审中未能成功提交新的证据,无认罪态度,依旧坚持无罪辩护,所以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李某某一审被从轻处罚判刑10年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28日当天的庭审中,李某某、王某、魏氏兄弟中较大者、张某某、魏氏兄弟中较小者按照顺序出庭接受了讯问。魏氏兄弟及张某某并未对起诉书提出异议,王某则否认自己有强奸行为和殴打行为,仅承认自己与杨某某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而李某某则当庭翻供,称自己喝多了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据悉,三名认罪被告人的律师,通过法院的转达,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及赔偿意愿,通过协商,三名认罪被告人每人赔偿了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称,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李某某二审再次翻供 新证据被驳回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予以立案受理,并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因上诉人更换辩护律师延期至11月19日开庭。两名新辩护人分别是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二审开庭前透露,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王某提出上诉后,两名上诉人均未同其进行接触并商谈赔偿事宜,也未通过法官明确表达过这一意愿。受害人杨女士一直在北京的家中恢复,其他几位被告人的赔偿已经全部到位。
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
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田参军律师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据媒体报道,在二审现场,李某某再次翻供,称案发时自己刚走进房间,妈妈就来电话了。他出门接了电话,和妈妈聊了十多分钟才回屋,什么也没看见、没有参与。
庭审结束后,北京市一中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庭审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予以驳回。
专家称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称,在二审中,李某某要减轻处罚主要取决于他的认罪、悔罪态度,这要靠他自己争取,如果他还是称自己“喝多了”、“当时睡着了”,那么几乎没有减轻处罚的可能。洪道德还表示,如果李某某认罪、悔罪,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那么最高可以减轻处罚5年。
该案的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二审事实和证据情况与一审情况基本一致,二审法院不需要再对新证据进行审查,二审也没有出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所改变或者有重大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所以二审法院才会这么快就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此案结果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可言。
李某某的辩护人李肖霖律师则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李某某一方在二审时未能成功提交新的证据,无认罪态度,依旧坚持无罪辩护,所以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则表示,简单而功利地说:二审如维持原判,只有上诉人输了;二审若减刑,大家(包括上诉人,原审公检法,二审检察院,受害人甚至一中院等等)都会输。(完)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