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2015年至今批捕毒犯近19万人

2016-06-26 11:46:31 来源: 央广网 作者: 孙莹

央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是第29个国际禁毒日,也是我国的禁毒日。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毒化社会风气,也极易诱发一系列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5年至2016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89313人、起诉217503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毒品犯罪案件仍呈现出逐年增多的态势,且新型毒品不断出现,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他说,由于新型毒品的生产原料往往具有可代替性,一旦一种原料被管制,犯罪分子还可以购买不被管制的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为打击制毒犯罪增加了难度。

“在以往的涉毒案件中,吸毒地点多为住处、出租房等私人场所以及宾馆、酒店、歌厅等公共场所。随着私家车普及,车内流动吸毒有流行趋势。”最高检侦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私家车的封闭性、机动性、私密性拓展了吸毒的空间,也大大增加了查获吸毒人员的难度。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就在驾车行驶途中容留其两位“朋友”在车内吸毒。讯问中,李某称,吸毒时会选择湖边、公园、停车场等照明较弱的地方,在车窗遮挡下,很难被他人发现。

从运输方式看,利用快递、物流发运毒品案件高发。贩毒人员利用物流行业的管理漏洞,虚报物品名称,不写发货人、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将毒品精心夹藏于合法货物之中,从而实现人毒分离、钱货分离,逃避执法司法机关查处。

从贩卖形式看,网络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工具。一方面,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学习交流制毒工艺、购买制毒原材料;另一方面,犯罪分子利用QQ、手机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联络,甚至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毒资,同时为逃避打击,还选取不同的代号或者昵称,使用特定的暗号作为买卖用语。

据了解,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涉毒犯罪活动,今年6月初,最高检侦监厅专门下发通知,对北京等12个省市的23起互联网涉毒犯罪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对于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最高检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依法从快批准逮捕。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要依法监督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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