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年上半年共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牌匾7683块

2016-08-29 08:30:00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贺 勇

  户外广告好比城市的形象和名片,体现城市的品位和内涵。泛滥无序的违规广告牌不仅影响城市美观也容易导致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已清理整治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7683块、户外电子显示屏3123块。违规设立广告牌,危害有多大?拆一块广告牌为啥这么难?请看记者调查。

  现场——

  曾盘踞黄金地段长达9年,长安街拆除最后一块超大违规广告屏

  7月下旬,记者在位于长安街延长线上的贵友大厦看到,墙体外侧立起了绿色围挡,施工人员正在里面忙碌着。

  过去,大厦外墙是一面巨型电子广告屏,“目前我们正在恢复原建筑外立面,今后这里不会再设置其他广告屏。”施工人员介绍说。

  这块高度近9米、宽度超过10米的广告大屏,是长安街公主坟至大北窑路段最后一块违规大屏,盘踞在这个黄金地段已达9年之久。那么,这次为什么要下定决心拆除呢?

  “这块大屏一直未被纳入北京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属于违规设置。”北京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北京市对户外广告设施实行统一规划,户外广告应当按照规划进行设置,并符合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

  按照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北京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长安街公主坟至大北窑路段,包括其间的主路、辅路、便道、沿线两侧各路口以内50米范围,设置户外商业广告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施。实际测量结果显示,该屏幕墙体距永安里路口约40米,距长安街延长线约35米,距东大桥路约24米,毗邻使馆区。另外,根据2008年出台的《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城市道路50米范围、路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贵友大厦这块超大电子屏显然是违规设置。

  为拆除这块大屏,北京市城管部门曾多次与产权单位等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协商,但一直没有下文。去年下半年,北京市开始集中整治户外显示屏,贵友大厦大屏再次成为关注焦点。从去年9月份开始一直到今年3月,市政、城管等多个部门,先后与广告屏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等进行了五次沟通协商,最终敲定4月6日18时断电关屏。“很不容易,因为涉及商业利益,谈得很辛苦。”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仅断电后大屏的拆除工作,又进行了三次沟通,最终从7月21日开始拆除。

  根源——

  成本几十万元,投放一个月即可获利上百万,执法程序繁琐成本高,导致“拆反复、反复拆”现象

  拆一块广告屏为啥这么难?“以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为例,成本约在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但投放一个月就能获利上百万元。”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此前,在王府井步行街南口曾有一块违规广告牌,经过执法人员的协调和努力,违法主体于2013年4月将该块广告牌自行拆除。但就在同年7月份,同一位置又出现一面广告牌……

  “这个广告牌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竖起来的。”根据东城城管的执法记录,2013年7月8日,东华门执法队找到该建筑物的管理方,要求其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其负责人。5天后复查,户外广告并未拆除。

  按照相关规定,发现涉嫌违规设置广告屏之后,首先由市或区城管委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若确认违规则出具相关文件作为执法依据。随后,城管执法部门会联系责任单位,要求其限期拆除。但在本案中,责任方并不配合。为什么不能立即拆除?这位城管队员解释说,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届满,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如果完成相关认定工作,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个违规广告牌进行拆除或者强拆,并可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

  “从发现违规广告牌到走完所有程序,最快也要3个月。往往这段时间违法者就能收回成本并且赚取可观利益。”这位负责人说,经常是在公告期的最后一天,违法者秘密自拆,并且经常出现“拆反复、反复拆”的现象。

  除了执法程序繁琐,如果强拆,所需费用也不菲。今年6月,在朝阳区十里河地区,施工工人们正在对一处有6层楼高的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十八里店乡城管分队常务副大队长贾海东告诉记者,拆除这样一个中型的户外违规广告牌,需要租专业的吊车,一天租金就得1.6万元,再加上专业的施工拆除队伍、安保、外围保障人员共70多人,“总成本算下来得3万多块钱,而建一个类似广告牌成本也就10万余元。”

  严管——

  私设广告牌往往缺乏维护,极端天气下存安全隐患;2017年将全面完成百里长街整治工作

  违规设立电子广告屏,危害有多大?贾海东介绍说,私自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后,往往缺乏后期维修养护,生锈后易产生裂纹,一旦出现刮风下雨等极端天气,很可能出现高空坠物砸人等事故。除影响市容环境外,LED显示屏型的户外广告,还会存在灯光扰民或是影响司机行车安全等问题。

  事实上,北京市对于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电子屏有着严格的规定,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曾规定,在居住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征得该建筑内居民的同意。2008年,北京市又颁布实施了《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对电子屏的亮度、与道路距离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个人需要提前到各区市政部门的广告管理处室进行点位查询、咨询。

  “道路、小区的点位设置都需要一系列的论证。一般来说,朝向道路来车方向,妨碍城市道路和马路行车安全、影响道路畅通,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均不得设置电子屏。”北京市城管委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崔宣解释。

  然而,虽然有明文规定,违规电子屏的设置却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仅城六区各类违规电子显示屏就超过1万块,其中九成为滚动字幕型,剩余为图像动态型。在这些违规电子屏中,临街商户、住宅业主私设的电子屏占了近八成。针对这种乱象,从去年8月中旬开始,全市十六区范围内集中整治户外电子屏,截至2015年底共拆除15000余块违规电子屏。

  崔宣介绍说,今年重点对长约55公里的长安街及延长线、二至五环路、16条进出京高速、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继续开展违规设置广告牌匾和电子屏的整治工作。

  “过去是两门之间(建国门至复兴门)禁设,今年将从公主坟到四惠之间,重点清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和户外电子屏。”崔宣表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17年完成“百里长街”的广告牌匾和电子屏整治工作。

  ■记者手记

  给违规设置来个釜底抽薪

  如何杜绝违规广告屏“割完一茬又长一茬”的现象?多位相关人士表示,关键要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将相关利益方纳入管理范围。

  按照现行法规,对违规广告屏的处理主要针对设置人或单位,可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相比违法所得,这样的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违规行为。更有甚者,部分责任人为逃避打击,始终不露面,这就使得“可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的规定形同虚设,结果拆除成本均由财政买单,事实上是由纳税人为违法行为买单。

  因此,必须强化广告屏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比如广告主或者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对于违规设置广告屏无法查明设置单位的,由相关利益人承担拆除等相关责任。由于广告主的身份相对明确,这样就会促使他们主动核查所立的广告屏是否合规,不会盲目对违规设置的广告屏投入资金,从而从根本上斩断导致违规广告屏“春风吹又生”的利益链条。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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