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双集中”开启新疆民生保障新模式

2017-08-26 12:08:28 来源: 天山网 作者: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 实习生马安妮报道)8月25日,记者走进新疆莎车县恰尔巴格乡敬老院,看到敬老院内窗明几净、被褥整齐,三五成群的老人聚在一起聊天、打牌,老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据了解,2017年莎车县投资3.2亿元,新建和改造提升“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服务机构,娱乐室、餐厅、浴室、洗衣房、图书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应有尽有,营造了居家生活氛围,体现了人性化设计理念,“五保”老人和孤儿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服务人员给我们做饭,帮我们叠被褥,还经常帮我们剪指甲,在这里养老真舒心。”努尔麦麦提·依明老人说。

  今年年初,努尔麦麦提和乡里其他孤寡老人一起来到恰尔巴格乡敬老院。在这里,他的基本生活不仅得到了有效保障,还能享受机构内提供的照料护理服务,这让他对这个“新家”充满了感情。

  2017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底,将在全区范围内实现“有意愿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孤儿集中收养率达到100%”的民生保障模式(简称“双集中”)。

  努尔麦麦提是新疆“双集中”制度的一名受益者。自“双集中”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落实配套资金、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面入手,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工作开展。目前,自治区已下拨本级彩票公益金865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供(收)养机构维修改造和改建、扩建。全区供(收)养机构现已完成法人登记358所,较去年增加80所;聘用护理、工勤人员6348名,采取“送学上门”方式对护理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明确了护理、工勤人员工资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治区确定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孤儿集中收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绝大多数县市已将供养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自治区财政落实了集中供(收)养对象300元/人/月护理补贴。

  据悉,新疆将分两步推进“双集中”工作:第一步,用一年时间通过改造提升,实现各类供(收)养机构现在空置床位100%入住;第二步,到2020年,努力实现有意愿“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养,孤儿全部集中收养的工作目标。

  目前,新疆现有“双集中”机构床位3.76万张,已集中供养1.8万人。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孙海森表示,年底力争实现近3万人入住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使“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孤儿全部纳入收养机构进行收养,集中收养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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