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坐便器必须有水效标识 方可进市场销售

2018-08-06 17:28:10 来源: 中国发展网 作者:

  中国发展网 8月6日 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8月1日,坐便器水效标识全国启动日在甘肃兰州举办。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8月1日起施行,今后出厂的坐便器等产品将加贴水效标识,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发改委表示,坐便器水效标识顺利实施也标志着我国水效标识制度的落地实施。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促进用水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用水产品水效提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据悉,坐便器作为第一批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必将促使坐便器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技术改造及淘汰落后产品。据测算,所有坐便器达到水效标准后,每年可节水约8亿立方米、折合水费超过40亿元,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为提高坐便器、水嘴等产品的用水效率,达成节约用水目的,今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规则》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出厂或进口的,在大陆境内销售的坐便器产品应加贴水效标识。

  水效标识和空调、冰箱、洗衣机的“能效等级”标识类似,是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标识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这些指标依据相关产品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检测结果来确定 。据了解,水效标识不光用在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机等生活用水产品也将陆续被纳入产品目录。

  《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实施,意味着8月1起没有贴水效标识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规则实施之后,未贴标生产者、进口商以及销售者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销售者(包括网络商品经营者)在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的产品的;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展示的水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有以上情形之一除了通报之外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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