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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迎奥运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8〕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交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成功举办奥运会,是增强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机遇。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办好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交通安全对成功举办奥运会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检查督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的发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火炬接力安保工作的总体方案,结合职责,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完善的火炬接力交通安全保卫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火炬接力安全。公安、交通、城建、工商行政管理、铁路等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道路交通危险路段进行排查,逐级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要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排除交通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规范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三、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奥运交通安全

  各地要结合实施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奥运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各级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迎奥运为契机,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优化社会秩序、树立文明道德风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宣传教育。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奥运交通安全开展大规模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安全提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群众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动性,充分体现“全民办奥运”的宗旨。同时,要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自身文明建设,组织好宣传发动,形成人人主动参与、人人主动奉献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督导,确保奥运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领导同志要亲自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工作措施的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对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整改,导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全省以优良的交通安全环境迎接奥运会的胜利召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三日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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