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邮资贪污案终审宣判 邮局高管被判10年
6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透露,已对本市最大的一起邮资贪污案进行终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刘建海有期徒刑10年,其他11人除一人被判刑2年,缓刑2年外,其他人分别被判处10年半至5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2002年5月到2004年12月间,国家统计局收发文印处处长张某等11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阜成门邮局大客户部副主任刘建海,经预谋后以加大邮资的方法,将单位公款据为己有。12人涉案金额共计146万元。
法院认为,刘建海分别伙同国家统计局收发文印处张某等11人骗取公款,均已构成贪污罪,因刘建海曾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并揭发了十余名同伙的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其他11名被告人也因积极退赃及认罪态度较好而获得从轻判罚。(作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