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9月26日讯 惠民县从欠发达实际出发,采取低成本运作方式,在乡镇不建代理服务中心、村不建代理服务场所和不增加各级财政投入的情况下,依托每月5日“民主议政日”活动,全面推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
“一日受理”,集中时间服务群众
在实行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联户制度的基础上,规定每月5日“民主议政日”活动作为全县“为民办事服务日”,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平时联系群众情况及受理群众事项,于5日提交村“两委”集中登记受理,汇总群众申办事项,列出同类型的办理事项清单及所需材料或证件,移交包村指导员受理代办,并提出办结时限;并规定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留岗”登记受理包村指导员代办群众事项,职能部门受理不能独立解决的,向乡镇党委汇报,由乡镇党委派员受理,并提出办结时限;通过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平时联系群众,群众有事找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实现了过去“群众跑”到“干部跑”的转变,在村级不建代理室和乡镇不建代理服务中心的情况下,便解决了群众不知到哪里办、怎么办、找谁办和跑冤枉路、费时费力的问题。
“全程代办”,减少群众办事环节
将包村指导员确定为兼职“代办员”,不增加办事人员,不增加财政负担,对集中受理的群众申办事项,属村内办理的,包村指导员指导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办结;不能独立办理的,包村指导员集中整理好相关材料或证件,直接到乡镇有关职能部门代办或陪同办理,职能部门不能直接办结的,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向乡镇党委分管领导汇报,由乡镇党委研究办理;乡镇党委不能直接办理的,派员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形成了上联县直部门、下延村、横联乡镇站所的服务网络,使“多次办”变为“一次办”,减少了群众办事的中间环节和费用,实现了“群众办事不出村、信息咨询不出村”。
“限时办结”,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规定对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的事项,当场或当天办结;对程序复杂、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实行承诺办理制,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一般事项规定在3日内办完,对不能按时限办结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尽快办结,规范了办事程序和行为,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为确保该制度顺利实施,每月5日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对象户、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暗访,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切实提高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推行4个月来,全县各基层党组织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3万多人次;受理群众宅基证、营业执照等申请事项528件,办结率98.2%,群众满意率99.5%,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讯员 范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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