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扎实有效地推进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
2008-10-23 10:40: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 20日,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实施,强化监管,加强督查,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文加马旁),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等出席会议。
何勇指出,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用于受灾群众。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机制,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要围绕驻在部门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承担的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在驻在部门及其系统的贯彻落实。
何勇强调,对灾后恢复重建的不同资金,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对社会募集资金,关键是要实现集中管理、统筹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接收的捐赠资金汇缴到位;督促有关地方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要求,将非定向社会捐赠资金、捐建项目统一纳入恢复重建年度计划和实施规划。对对口支援资金,关键是要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监管断层。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席会议、案件协调处理、联合检查等制度,保证监督工作有序、协调、高效运转,实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支援方和受援方要根据对口支援项目的不同类型,明确各方的监督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对财政性资金,关键是要做到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要健全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财政监管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全程监控机制;将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和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定的高标准建设或商业性建设,使有限的钱和物发挥最大的效益。
何勇要求,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以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工程招标投标、大额资金拨付和大宗物资采购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监督检查方式,把专项检查与一般检查、重点检查与个别抽查结合起来,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发挥城乡社区在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中的作用,吸收工程建设领域专家学者和特邀监察员参加专项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的社会参与度和可信度。
会议听取了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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