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山东每年城镇将新增就业100万人
2006-08-31 1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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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1月30日讯(通讯员赵永德记者杨飞越)今天,全省就业政策座谈会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研究制定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建立符合促进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 副省长赵克志出席会议,对下一步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议还表彰了“西输东接”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矫学柏在座谈会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省仍将研究制定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力争每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据悉,未来五年,我省仍将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预计城镇每年劳动力供给量达180万人,五年供给总量900万人,供给总量将达到峰值。而每年能提供的就业岗位约130万个左右,缺口在50万个左右。另外,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规模庞大,目前仍有800多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普惠力度。将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进一步拓宽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还款期限,简化担保和贷款手续。进一步简化税收减免政策的程序和环节;继续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确保企业改制过程中岗位不流失。督促破产关闭企业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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