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就要兴国
2006-08-31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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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是鼓舞和激励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强大动力。爱国主义历来是同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同时它又是一个历史范畴,总是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被赋予新的内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国家、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体现,是爱国主义的时代要求。爱国就要兴国,兴国才是爱国。立兴国之志,尽兴国之责,创兴国之业,应当成为热爱社会主义中国的所有中华儿女的自觉追求。
立兴国之志,就是坚定理想信念,为振兴中华而不懈奋斗。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人民勤劳智慧。然而,近代以来,国家贫弱落后,人民饱受磨难,实现民族振兴一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不懈的艰苦奋斗,终于使这个愿望一步步变为现实,展现出灿烂的前景。现在,巩固扩大中国人民的奋斗成果,就是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向着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奋进。“壮士怀远略,志存解世纷”。兴国,理当成为爱国主义者的最大追求。兴国之志,是“志存高远”之志,“矢志不渝”之志。面对风云变幻、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困难与挑战,我们切不可淡化兴国之志,涣散兴国之志,转移兴国之志,而应坚定理想信念,一以贯之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在兴国中增强综合国力,在兴国中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兴国中应对国际局势的风云变幻,在兴国中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使中华民族以更加强健的英姿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尽兴国之责,就是认清肩上重任,为振兴中华而尽心出力。爱国主义不是空洞口号,振兴中华不会自动实现。爱国,人人有份;兴国,人人有责。不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想想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国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凡有利于兴国的事,就努力去做好;凡不利于兴国的事,就坚决不去做。尽兴国之责,应时刻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兴国之第一要务;改革是动力,是兴国之道路;稳定是前提,是兴国之保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尤为重要。尽兴国之责,应有抢抓机遇的自觉,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中谋求国家的根本利益,使国家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应有化解不利因素的自觉,以自己的言行向世界展现我国坚持和平发展的良好形象,以合作谋和平、促发展,在互惠共赢中谋求国家的根本利益;应有依法有序的自觉,以自己的言行维护法律权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谋求国家的根本利益。
创兴国之业,就是做到有所作为,为振兴中华而贡献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伟业,是历史赋予当代一切爱国之士的光荣使命,也是当代一切爱国之士建功立业的广阔舞台。爱国,应为兴国勤奋学习,通过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砥砺品格,增长才干,更好地为祖国服务;爱国,应为兴国开拓创新,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岗位,不断取得创新成果;爱国,应为兴国艰苦奋斗,坚持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和深邃的历史眼光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认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认识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以奉献精神和实干作风,创造一流业绩。这样,才能无愧于伟大的时代、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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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余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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