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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井9成企业违反劳动法 涉200余中国研修生

2011-09-07 16:05:00     作者: 江颐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研修生;违反劳动法;日本福井县;企业员工;日本政府;劳动基准法;监督科;研修制度
[提要] 中新网9月7日电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日本福井县劳动局日前就本年度内在县内各公司中展开调查,了解福井县劳动就业环境。

  中新网9月7日电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日本福井县劳动局日前就本年度内在县内各公司中展开调查,了解福井县劳动就业环境。调查显示,有54家事务所存在着严重违反相关劳动基准关系法律法规的现象。对此,福井县劳动局与司法机关针对违反法令的恶劣行径展开讨论,严重者将适当给予司法处分。

  日本的“外国人技能实习与研修制度”是由日本政府为了支援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一项吸纳外国普通劳动以输出劳务的方式到日本学习各行业生产技术。具体实行方式是由发展中国家为日本提供人员,日本方面则由有相关协议的企业为劳动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职位。按照制度规定,外国研修生在日本最长停留时间为3年。这一制度自日本政府1981年正式创设相应签证资格开始实施。

  针对企业实施“外国人技能实习与研修制度”的调查始于2011年4月,至7月结束,县内54个公司的办事机构接受了福井劳动局监督科的检查,其中94.4%是制造业企业,主要涉及纺织、成衣制造等行业,技能实习生人数为228人,其中207人是中国人,比例占到县内所有研修生数量的90.8%。

  经过调查显示,按照日本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周工作时数为40小时,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有25家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严重超标,而未向研修生支付加班和夜间劳动报酬的企业有23家。在雇佣研修生时,为事先针对工资标准、劳动时长等事项做出明确的书面说明的公司有20家。

  围绕外国研修生的违反日本《劳动基准法》和《劳动安全卫生法》的现象近年来,其发生几率出现增长趋势,这对于原本缺乏劳动力的日本来说,企业违反相关劳动法律,并得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确定的,五年以来,这是第一次。据监督科负责人表示:“现在,来自研修生方面的咨询呈现出减少趋势。由此可见,监督科必须加强监督和指导。”(江颐)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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