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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通报4起干部内幕交易案 最高获利过亿元

2011-12-27 16:44:00     作者: 刘乐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内幕信息;获利;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罪;案件;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资本市场
[提要] 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今天(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通报了监察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并公布4起典型案件。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通报了公安部打击内幕交易犯罪工作情况,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通报了证监会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情况。

  中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刘乐)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今天(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通报了监察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并公布4起典型案件。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通报了公安部打击内幕交易犯罪工作情况,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通报了证监会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呈易发多发态势,严重扰乱资本和证券市场运行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证监会、公安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部门密切配合、打防结合,一手抓惩治,依纪依法查办了一批内幕交易案件,坚决而有力地打击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震慑了不法分子;一手抓防控,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转发《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提出防控内幕交易的综合举措,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内幕交易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

  姚增科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一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肖时庆,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1.04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是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1983万元,犯内幕交易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三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原总会计师杜兰库,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421万元、帮助亲属非法获利1202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四是江苏省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通过内幕交易非法获利7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违纪违法有几个特点,一是涉案主体多元,既有地方党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也有证券公司和国有企业高管及有关从业人员,还有利用各种机会探听内幕信息的人员;二是非法获利巨大,获利速度快;三是交易形式隐蔽,违纪违法者为逃避监管,大多借助或指使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交易行为留痕少;四是以迂回形式进行权钱交易、输送利益。

  姚增科指出,对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处,推进了金融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证券市场规范管理,增强了广大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但要看到,内幕交易仍需继续重点治理,常抓不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从保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内幕交易问题综合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案件工作力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内幕交易不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保持对金融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二是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科学严密的制度防线,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内幕交易的土壤和条件。三是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积极性,营造对内幕交易行为“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作者:刘乐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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