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昆明破中茶普洱茶商标侵权案 涉案额4370多万

2012-01-07 10:43:00     作者: 陈鹏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中茶 中茶牌 普洱茶 商标注册人 涉案金额
[提要] 近期,一起假冒“中茶”商标,制售“中茶牌”普洱茶产品牟利的犯罪团伙被昆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涉案金额达4370多万元,成为中国茶产业内品牌遭严重侵权并成功破获的首个大案。

  新华网昆明1月7日专电(记者陈鹏)近期,一起假冒“中茶”商标,制售“中茶牌”普洱茶产品牟利的犯罪团伙被昆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涉案金额达4370多万元,成为中国茶产业内品牌遭严重侵权并成功破获的首个大案。

  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陈刚介绍,2006年,云南人鲁某伙同湖南人黎某、刘某、何某、梅某成立某茶叶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便使用“中茶牌”商标制售普洱茶,甚至仿造了1994年以前的“中茶牌”产品包装生产“老茶”,这类“老茶”一旦进入销售环节,其打击查处难度更大,社会危害性更强。

  陈刚说,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两年多侦查,在昆明和广州发现一批价值达4370多万元的仿冒“中茶”产品并一举将陆某等4人成功查获。经昆明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团伙日前由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鲁某等四人获刑2年至4年,各处以罚金2500万元;逃亡16个月的梅某也已成功抓获,目前正提起诉讼。该案堪称中国茶业界内首个成功破获的制假大案,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亦属罕见。

  “中茶牌”商标注册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注册的第一个茶叶商标,是中国最著名的茶业商标之一,在中国茶界尤其是普洱茶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2006年,中茶公司授权云南中茶公司,使用及保护“中茶牌”商标,生产、销售“中茶牌”普洱茶产品。

余梁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