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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救灾任务单位不安排国庆休假

2010-09-29 15:11:00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调整省直有关单位和受灾地区国庆休假安排,确保国庆期间救灾复产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待救灾复产工作告一段落后,对上述在国庆节期间没有休假的人员,在年底前安排补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羊城晚报讯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调整省直有关单位和受灾地区国庆休假安排,确保国庆期间救灾复产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通知指出,受今年第11号强台风“凡亚比”的严重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有救灾复产任务的省直单位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国庆节期间不安排休假。各单位要充实工作力量,深入灾区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受灾的市、县(市、区)、镇(街道),有救灾复产任务的人员国庆节期间不安排休假,具体范围由地级市党委、政府做出安排。待救灾复产工作告一段落后,对上述在国庆节期间没有休假的人员,在年底前安排补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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