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9 14:42:00 作者:沈春梅 来源:大河网
10月8日,新华社《中国网事》以“网评法院:阳光司法的开放式探索”为题,报道了河南阳光司法的开放式探索,报道认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 “网评法院”栏目和它的附属刊物、“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已成为法院两个快捷的接访窗口。这些新机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 “倒逼”机制,逐步影响到河南全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
昨天,本报记者再次走进省高院,深入挖掘了这两大阳光司法创举的出台始末和幕后故事。
【QQ网友】他们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
“感谢省高院的QQ群,让我的案子这么快就判了下来。”昨天,宁夏网友陆德义给省高院网络新闻发言人、网络办负责人陈海发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我在河南做生意,有一个官司在基层法院拖了几个月都没判,通过QQ群向省高院反映后,9月20日判决就下来了,可把我高兴坏了。”“我替我叔叔感谢省高院,特别是省高院的QQ群,他们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不是光靠说的。”说起省高院的QQ群,安阳网友马旺也是一个劲儿地称赞。
马旺说,他的叔叔因为宅基地问题引发了一些纠纷,被当地机关羁押了78天,后来被释放出来。马旺一直为叔叔鸣不平,觉得被关押得不明不白,但跑了两年多也没得到个结果。国庆节前,马旺通过QQ群向省高院反映了这件事,结果省高院很快就派人向他了解情况。陈海发告诉记者,他们了解到马旺叔叔的情况后,通过院长特刊向张院长反映了情况,张院长当即做了批示。据陈海发介绍,目前网友通过QQ群反映的案件,已经解决了不少,还有一些正在解决过程中,而接受的法律咨询每天都有数十人次。
【发言人】让百姓有个出气骂娘的地方
“QQ群是什么?说白了,就是在网上接待信访,让老百姓多一个解决问题和出气、骂娘的地方。”昨天上午,陈海发向记者坦言,这实际上是一种顺应潮流的工作方式,因为中国的网民越来越多。
事情还得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起:8月18日,省高院召开“网友与法官面对面”恳谈会。经过海选,来自全国的25名网友代表和法官们交流了3个多小时,意犹未尽。为此,有网友提议建立一个QQ群,让恳谈会不受时间、场地限制延续下去。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当场表态,省高院网络办马上落实这件事。让网友们没想到的是,恳谈会第二天,省高院QQ群“爱说话的朋友们”(群号109725719)便正式开通了,可容纳群友200人。开通第一天,就有来自湖北、湖南、河南等地的196名网友加入。
为了保证让老百姓能“出气”,陈海发对加入该群条件设置得非常简单:“网友只要不攻击党的领导,不攻击社会主义,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本群不予追究。”“曾经有基层法官想加入该群,但被拒绝了,我们不能让法官来‘卧底’,这样网友们才能畅所欲言!”陈海发说。
据了解,法院开通QQ群了解民意,这在全国都是第一次。“QQ群一定要办好,不能虎头蛇尾。”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如此叮嘱网络办工作人员。
省高院QQ群开通后,网友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张立勇院长已经采纳了网友关于设立网友监督员的建议。下一步,省高院会选拔聘用一部分网友,担任省高院的监督员,对法院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陈海发说。
- 对话
怕挨骂就不会开QQ群
记者:群里面骂法官的网友多吗?
陈海发:QQ群设立之初,有人担心我们会不会被骂得受不了。实际上真正骂人的并不多,来这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想解决个人问题的,主要是反映案件和申诉的,还有一些是咨询法律问题的。
记者:网络办一般都怎么解决网友的问题?
陈海发:这得分情况。张院长要求我们对反映的问题要在7天内给予答复,否则会扣考核绩效分。问题特别严重的,我们通过院长特刊交给院长批示;更多的是和相关法院、法官联系,让他们直接和当事人接洽,或者我们电话和当事人沟通。
对于一些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会建议网友发到“网评法院”栏目,督促相关法院尽快落实解决。
9月28日,新乡市民孙福清第三次在河南法院网 “网评法院”栏目发题为《案子有了新进展》的评论,评论对象为汝州市人民法院,评论称拖了10年的案件 “终于有盼头了”。
就在同一天,“网评法院”栏目组回复评论说:“栏目组工作人员和您的心情一样,也非常高兴。对每一个网友的评论我们都采取不同的方式,认真进行处理,同时更期望大家反映的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
10月8日,河南法院网“网评法院”栏目和省高院QQ群一起,被新华社列为“中国网事”中的两件大事。和QQ群一样,“网评法院”也是河南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开通的听取民意的一条新渠道。在此之前,有人把该栏目称为“网上找批”。
●一个栏目帮网民解难
9月28日,新乡市民孙福清第三次在省高院网站“网评法院”上发帖。今年8月23日、9月9日,孙福清曾两次向“网评法院”栏目反映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不作为的情况。
孙福清说,9月14日,汝州市人民法院给他回复后,法院执行局的刘副局长又给他打来电话表示:法院很重视他反映的情况,并承诺10月15日前将案件彻底解决。“10年了,案件终于有盼头了!”孙福清在第三次发帖中流露出感激之情,并对省高院表示感谢。
9月22日,原巩义市陶瓷厂职工刘久长在“网评法院”发表评论,题为《巩义市法院为何长久不给我立案》,因他的劳动争议起诉未能立案,言辞非常激烈。9月26日,巩义市法院给予回复,从法律条文逐条进行解释,为啥不能立案,整篇回复达1400多字,耐心之至。“不‘灭火’了,‘火’反而越来越少了。”省高院网络办负责人陈海发说。据网络办统计,截至目前,已有网民发表800多条意见和建议,为网民解决司法问题800多件。记者昨日统计发现,除了国庆期间的7条评论没有回复外,其他的均已回复。
网民的问题解决了,一些违法违纪的法官也因此被“揭露”。省高院纪检组的统计数字显示,自开设“网评法院”以来,根据网民投诉,全省法院共核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9人,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调离审判岗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人受到其他处理。
●不“灭火”而是直接面对
一个网评栏目,为何产生了这么大的反响?省高院网络办负责人陈海发感触很深。“2008年11月,张立勇院长在网上看到,有地方通过网络征求意见。于是找到我,问能不能在河南法院网上也开通一个这样的栏目,来征求网民对法院的意见。”陈海发说,对于这样的举措,他当时心里并没底,毕竟全国其他地方还没有这么做的,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担心不好控制评论。“但是张院长不怕。对于负面的舆论报道,很多机关的宣传部门都是‘灭火’的,张院长的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跟别人不一样,他从来都不‘灭火’,而是直接面对。”陈海发说,在张立勇院长的支持下,2008年11月,河南法院网增设了“网评法院”栏目,栏目名称也是张院长亲自定下的。
2009年2月5日,“网评法院”栏目正式运转。
●396人的回复队伍答疑
“‘网评法院’不是发布在网上就完了,而是要解决实际问题。”陈海发说,收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内容事实清楚的,及时在网上公布,由相关法院负责回复;反映法官违规违纪的,报院领导批示,由院督察室处理;对案件审理不服的,发给有关法院和部门,指定承办人和当事人交换意见;反映问题不清、对象不明或者谩骂泄愤的,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网友沟通。
每天一早,河南省高院领导的案头都会摆上一份《舆情网评摘报》,许多尖锐问题都会在这里得到反映。“‘网评法院’是省高院利用网络接受监督、探索阳光司法的一种尝试。”河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袁永新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了审判结果,庭审网络直播公开了审判过程,而“网评法院”等于公开了整个法院的工作。
为保证网友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省高院规定:对网友的意见,有关单位要在7日内回复。不及时回复的,将通报批评,并列入绩效考核。“这项考核占10分,分量很重。”陈海发说。为及时回复评论,省高院为网评组配备了两名专职人员,全省三级法院目前已经建立起396人的回复队伍。
- 网友声音
郑州市民王依曾向“网评法院”栏目反映问题,案件结案后,王依又给“网评法院”发了一封评论:“感谢‘网评法院’栏目的一直关注,客观,不护短,更要感谢你们的跟踪关注。”
省政府国资委监事、“网评法院”资深评论人祁庆元曾表示:“查遍网络,河南法院‘找批’并没有给人造成‘河南法院筐里烂杏多’的印象,形象不降反升。”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王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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