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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发改委原副主任涉嫌受贿受审

2010-10-14 10:21:00    作者:王明   来源:中国广播网  

重庆南岸区发改委原副主任何某涉嫌受贿12.8万余元,昨日在南岸区法院受审。拥有硕士学位的何某今年38岁,2005年开始担任南岸区发改委副主任,分管工程招投标事务、政府工程概算的审核等。

  重庆南岸区发改委原副主任何某涉嫌受贿12.8万余元,昨日在南岸区法院受审。面对检方指控,何某辩解称工程承包商是自己朋友,给的钱有些只是给小孩的压岁钱。“你不在那个职位上,不拥有那些权利,他们可能一辈子都认不到你!”言词犀利的女检察官当庭反驳他。

  拥有硕士学位的何某今年38岁,2005年开始担任南岸区发改委副主任,分管工程招投标事务、政府工程概算的审核等。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0年,何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承包商介绍招标信息、还为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工程业主方之间“牵线搭桥”,为此先后收受3名工程承包商,以及多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人送上的好处费,共计12.8万余元。其中,一名工程承包商,除了用信封装钱送给他,还直接送给他一部价值四千多元的三星手机,以及12瓶装的一箱茅台酒。检方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照法律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何某表示,自己和送钱的3个工程承包商是朋友。他们送自己的钱里面,有一个5000元和一个一万元,是春节时送给小孩的压岁钱。他认为这些钱不算受贿。

  “他们为什么送钱给你?如果你不在那个职位上,不拥有那些权利,他们可能一辈子都认不到你,更别说跟你成为朋友!”检察官当庭对何某的辩解予以反驳:“礼尚往来,要有往有来。只有他们给你的来,没有你的往,算什么礼尚往来?”言词犀利的女检察官问得何某哑口无言。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着何某退赃的具体金额,以及何某在“双规”阶段交代犯罪事实是否算自首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王明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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