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2 08:00:00 作者:孔小平 来源:扬子晚报
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理说,应该是一个清水衙门。但清水衙门水不清,日前,南京市执纪执法机关查明,该中心原主任马军、副主任朱宁(女)、出纳会计吕巧娣(女),三人几年来坑瀣一气,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滑稽的是,马军不仅作案时用尽心机,采取多种手法掩盖犯罪行为,而且案发前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甚至,在法庭上他居然摆出一副反腐败勇士的面孔,说是因为举报他人,被打击报复。当然,现象不会掩盖本质,狡辩不能改变事实。
显“鼠”踪
2009年1月,南京水资源管理中心上级单位市水利局对全局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已任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10余年的副处级干部马军,调任南京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
对这一任命,马军却提出种种理由,百般推辞,拒绝赴任。是不是内有隐情?马军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有关纪检部门的关注。
在随后进行的例行离任审计中发现,2001年曾因挪用专项资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马军,在担任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期间,存在严重经济问题。
审计发现“鼠患”重去年3月,有关部门会同审计机构,对马军任职期间的经济情况再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不仅水资源中心一笔数百万元的款项去向不明,而且其下属企业江天公司有偷逃税款行为。
水资源管理中心是市水利局下属自收自支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担负长江南京段市属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工作;同时还负责南京市城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及郊县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和指导工作。
马军除负责全面工作外,同时还兼任水资源中心下属企业南京江天物资贸易公司法人代表。
1992年成立的江天公司,是南京市水利局批准成立的集体性质公司。1993年5月,江天公司划归水资源管理中心前身水利工程水费管理所,这个集体企业的资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了马军、朱宁的私人“取款机”,资金被随意侵占挪用。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间,由马军提议,并和朱宁、吕巧娣商定,采用虚列开支、虚增费用等方式,套取江天公司钱款合计人民币20.2万余元,三人侵吞,构成共同贪污。同时,朱宁利用职务便利,与马军合谋,将江天公司公款人民币50万元借给朱宁丈夫开公司。吕巧娣则利用担任水资源中心出纳会计参与管理江天公司生产经营的便利,和马军多次共同挪用江天公司钱款及水资源中心账外款58万元用于炒股,谋取私利。
除合谋、共同贪污和挪用外,马军个人还挪用江天公司3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其中10万元,被他用于自购位于珠江路的一套房产,出租营利。
“鼠”乱三相
乱相1
串通一气 动用公款买金炒金
身为单位领导的马军,在工作闲余,对投资理财具有极大兴趣。他从江天公司贪污、挪用的大部分资金都用在了这方面。
2007年底的一天,马军把朱宁和吕巧娣喊到其办公室,对她们说“黄金越来越值钱了,市场上金条收藏逐渐热了起来,现在购买是个很好的机会”。马军建议三个人共同买,钱不用自己出。
“那钱从哪里来?”朱宁和吕巧娣问。
“可以从拆迁补偿款中套点钱。不要太多,每个人弄个三、四万元就行了,做假账找发票报销,别人看不出来。”马军说。
因为当时要买金条还要等银行有货才行,所以商量过后,马军等人没有马上买,而是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方式套取江天公司资金。
据马军交代,第一种方式是用假发票报销。他找了一张52000元的发票,让为江天公司房子维修的包工头在发票背面签字,还让包工头以其它名目开了一张8240元的发票。之所以这样做,老到的马军是这样考虑的:“52000元数额比较大,这些钱必须要付到一个施工队,才有可信度。”
第二种方式是虚列费用。以“为江天公司门面房搬迁答谢有关部门及领导等费用”为名,报销了10000元。事实上,这笔费用根本不存在。另外,马军又安排吕巧娣以加班费名义造了一张金额为2.3万元的发放表。
第三种方式是截留公司租金收入。江天公司有一些门面房出租,马军等总共截留了租金27000多元。
通过这些方式,马军等共计套取了公司资金12万多元。
“这些钱都是我们三个人共同商量准备、共同所为的结果。从账面上看都是正常报销,隐瞒的公司租金收入别人也不知道,但实际上这些钱都被我们套出来了。”马军说。
2008年1月21日下午,经朋友推荐,马军得知位于中山北路的招商银行某营业点有高赛尔金条销售,便立即拖上吕巧娣直奔这家营业点。花费8万余元购买了6根规格2盎司的金条。第二天一上班,马军便将金条给了朱、吕二人。
考虑到家中已有一些黄金首饰,且已购买了三根90多克的高赛尔金条,马军本人没有购买,而是将剩余的4万余元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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